话说民主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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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6日讯】中共当权者口头上并不反对民主, 例如毛泽东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就说过:“现在的时代潮流, 民主是主流, 而反民主的反动, 只是一股逆流”。但认为 “西方式”的多党制和三权分立, 孙中山的 “五权宪法”。都不适合中国国情。 他们断言:“我们的政治制度已经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最好的民主制度, 根本的程序原则就是早已写进宪法和党章的民主集中制。”这种论调欺骗了全国人民和国际社会几十年, 如今还在继续欺骗,胡锦涛前些时还在强调民主集中制。因此, 对它作出剖析和批判, 让人们了解民主集中制其实根本不是民主而是专制, 从而可能有助于促进中国的民主进程。

所谓民主集中制, 最经典的说法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 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这两句话,看起来很全面, 完美。 其实大有玄机。

第一句话, 主词是集中, 也是目标。 民主基础是个定语, 它的官方解释是:“群众中的正确意见”,另一个说法是:“群众中分散的, 不系统的意见”。于是, 符合领导心愿的意见, 就可以说是正确意见。 或者, 可以从分散的意见中拼凑, 组合出符合领导意图的意见, 即使出于少数人, 甚至个别人, 也是民主基础。 因为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理,”真理有时在少数人手里”。当然, 如果碰巧多数人的意见符合领导心意, 那就更好大肆宣扬, 说是代表广泛民意。 建国不久, 这类做法又发展到领导者事前私下布置人提出意见, 经过会议讨论集中, 变成有民主基础的决策, 于是, 民主基础就是领导的心意, 玩弄民意的手段就是领导艺术, 长于此道的领导干部多半会升官, 成为核心骨干。

第二句话, 虽然主语是民主, 但是加了修饰词 “在集中指导之下”,运用中的奥妙就更多了: 讨论问题时由主持人掌握, 只允许在限定的范围内发言; 选举时, 只能在上边提出的候选人中选择; 全国人大代表, 就是这样产生的。 正式讨论之前, 先个别吹风, 引导, 打招呼, 甚至威协利诱, 使人接受领导的意图, 美其名曰 “民主协商”;或者, 如果某人不易驯服, 可以缩小会议范围, 叫他不能与会, 例如 “骨干会”“积极分子会” 之类; 如果寻求支持, 又可以扩大范围, 叫支持者参加, 甚至党委扩大会,也可以叫非党员参加。总之, 办法多多, 领导者恒能如意。 至此, 民主成为演戏, 成为欺骗的手段。 如今, 各省党委第一书记都兼省人大主任,“集中指导” 更加直接方便。 中国人对此见怪不怪, 习以为常, 只剩下冷漠和无奈, 外国人则永远弄不清其中秘密原委。

还有四句话论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少数服从多数, 个人服从集体, 下级服从上级, 全党服从中央。

第一句话虽是民主程序原则, 但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 党政机关, 人民团体内, 基本上没有实行过。 即使各级人大代表会, 决策时一贯强调协商一致, 很少表决; 即使实行表决, 也只是走过场, 因为代表们经常是在基本定案的情况下投票, 领导意图总能通过, 最多出现少量弃权或反对票。 如果举手表决, 更是绝对一致通过, 因为, 谁也不会拿性命去冒险, 去当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 选举时, 等额选举固然无可选择, 即使差额选举, 选择范围也极小, 落选者不过是得票相对较少, 难得出现票数不够半的状况。

第二句话, 在中国已经扩展到极端, 远远超出政治活动的范围, 每个中国人都属于某一个或几个组织集体, 从生到死, 衣食住行, 求学就业, 婚姻生育, 一切由集体控制, 完全没有了自我。 人们从小受的教育:“个人主义是万恶之源”!集体主义才是正确。 即使个人业余时间的支配, 个人生活爱好, 也只能有 “大集体下的小自由”!

第三句话, 当然是说集中, 用于行政运作, 是对的; 用于政治制度, 则根本违背自由平等的民主原则。 下级上级, 职位不同, 都是受人民的委托, 都是由纳税人养活的, 政治上只应当服从于国家人民的利益, 对选民负责任。 而中国的官员, 下级的荣辱进退, 身家性命完全由上级决定, 不仅必须服从, 还得忠心耿耿, 奴颜婢膝。 如果下级稍有不逊,“无组织无纪律”“山头主义”“闹独立性”“分裂党” 等等帽子就会马上临头, 于是, 独裁专制的金字塔越来越稳固。

第四句话, 本是共产党内部的事, 与非党群众无关, 拿它作为原则, 要全国人民遵守, 似乎荒谬可笑。 但是, 在中国,“工农商学兵政党七个方面, 党是领导一切的”。既然每个中国人都属于某个组织, 每个组织都有党的领导, 那末, 要求全国人民服从党中央, 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文革浩劫, 本来是暴君煽动暴民的暴乱, 是地道的独裁专制的行为, 却被歪曲成 “大民主”,把一切罪过算在民主头上。 至今还有许多知识分子, 认为在中国实行民主, 就会导致动乱。

民主和自由, 本是不可分的, 没有个人的自由, 就只能是如上所说的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个人自由” 在中国从来都是被否定的概念。 毛泽东 “反对自由主义” 的奇文, 把自由主义定义成无纪律,列出十一种表现, 与世界上自由主义的概念完全两样。 而中共广大的工农干部, 几乎人人都只知道:自由主义就是 “小广播”,即传播小道消息。 其它十种都忽略不计了, 这也是中国一个奇特的文化现象:金口玉言变成全党全民的共识。

毛又说: 自由是对纪律而言, 民主是对集中而言。 这完全是故意混淆概念, 个人自由包含尊重别人的自由, 当然就会订立公共规范, 就会有纪律。 其实 ,就政治范畴看, 自由是对奴役压迫而言。 同样, 民主应当是对专制独裁而言, 集中不是它的对立面。 集中多数的意见, 尊重保护少数意见, 本来就是民主制度的内容。 不过, 这也透露出毛泽东心目中的“集中”实际上是
专制独裁。 在 “论人民民主专政” 文中, 他有过最露骨的表述。

“资产阶级自由化” 更是必须彻底批判的思潮。 因为它同人性相联系, 而共产党不承认超阶级的人性。 他们深怕人性否定阶级性, 动摇共产党存在的根基。 毛泽东后来有一段语录, 论及“自由王国”, 认为那是人类掌握了客观规律的一种境界。 总之, 自由的真意,多被歪曲;凡是属于天赋人权的自由这个名词, 在中国都是忌讳, 不允许谈论, 行动上更被禁止。

综上所述, 民主集中制, 是中共政权拒绝自由民主的挡箭牌或防空洞。 必须否定之。 首先要在提法上去掉“集中”, 只提民主制。 事实上, 一九七九年就有高级人士提出过, 当时响应者少, 邓小平根本没有考虑。 随着觉醒者日众, 今后当权者有可能被迫改变。 去掉集中之后, 专制独裁的合法性就不存在了。

其次, 老百姓要一点一滴的争取个人自由, 哪怕是不涉及政治的自由 (但必须遵纪守法, 不损害别人, 否则会丧失已有的自由)。一旦自由理念深入人心, 就会产生追求其它更多自由的力量, 落实宪法应是争取的目标, 宪法规定的言论, 结社 ,游行, 罢工, 出版, 宗教信仰等等自由, 应当逐步实现。

有了真正的自由民主, 现行的人大代表制度也可以存在下去。 如果代表真正由选举产生,如果代表不兼任政府官员, 如果共产党在人代会中只不过是一个 “代表团” 而不是太上皇, 如果人数减少, 决策, 选举, 罢免等议程都在全体会上进行, 那末, 所谓代表全国人民的 “最高权力机关” 也许能够名副其实。 而做到这些并不太难, 只要党中央有“与时俱进” 的认识, 作出决定就行了。 中国的自由民主化, 只能 “和平演变”,不能搞以暴易暴的革命, 那就要靠人民觉醒, 推动执政党作出改变, 如果执政党迟疑不决, 危机深化引发暴力革命, 那又是中国的大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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