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搜星岛案上诉遭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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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1日报导】(据明报新闻网报导)

上诉庭因为技术原因,驳回廉政公署就搜查《星岛日报》一案的上诉,但认为廉署申请手令是完全合法的。

虽然廉署的上诉被驳回,但上诉庭首席法官马道立在判辞中指出,如果上诉庭有权处理今次案件,上诉庭会判廉署得直。

马道立表示,上诉庭无权处理这宗案件,因此驳回廉政的上诉。马道立指出,法例没有写明上诉庭可以推翻原讼庭有关撤销手令的决定。此外,由于廉署提出上诉时所引用的法例,只适用于民事诉讼,但今次案件属刑事性质,因此,上诉庭在技术上无权处理今次案件。

马道立指出,高等法院法官夏正民根本无权撤销手令,而当日原审法官石仲廉批出手令,做法是合理的。马道立指出,法官在处理有关申请时,要平衡公众利益与新闻自由,所以应该发出手令。

上诉庭判双方各自付堂费,并表示有关方面如果要上诉,可以向终审法院提出申请。

廉署的代表律师表示,会研究判辞内容,再决定是否上诉至终审法院。

高等法院法官夏正民8月裁定,廉署向高等法院申请搜查《星岛》报馆的手令“在事实及法理上均属错误”,颁令撤销搜查令,廉署检走的材料亦要归还《星岛》。廉署不服,由律政司代表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今次事件起因,是廉政公署今年7月调查上市公司先科国际贪污造市案时,有报章报道有关内庭聆讯内容。廉署于是向法庭申请搜查令,搜查本港7间报馆及两名记者的住所。

(记者:谢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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