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百华:共产党必须速还民众自由结社权

樊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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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8日讯】刚得到李锐老的新作《〈民主探求录〉序》。李老说:“毛泽东追求的也是君师合一,政教合一,‘百代皆行秦政制’,从马克思只接受‘阶级斗争’、‘造反有理’。”可是,今天的党国显要竟把“高举毛泽东旗帜”常挂嘴上,还制造毛刘两家遗属和好事件,作为“极左与极右联姻”的标志向民众示威。让人不免生疑:政要们究竟要将中国推向何处?

又得到《南方都市报》11月2日社论《工人自发组建工会贵在独立》。社论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明确规定:10人联名,向上一级工会申报可建立工会。诚如有媒体给出的解读,这条规定具体强调工人可以通过自下而上的途径实现自发组建工会的权利,是对语多含糊而频遭尴尬的《工会法》的一个关键补充。”社论含蓄地表达了“老工会”必须从组织人事和经费资源走向独立的愿望。

上个月,深圳发生数千民工堵路示威,学者评论家鄢烈山撰文指出:这是民工们上访、上告政府部门无果后被逼出来的。民工们既然与中国亿万民众一样,共产党不允许他们独自组织起来,当然就是一盘散沙。可是,一盘散沙只要都被利益受侵逼迫到忍无可忍,就一定要漫天飞舞形成无序的沙尘暴;因此,民众必须组织起来才能走向有序博弈──1998年我在无锡与蒋陪坤、丁子霖、林牧三位师长谈话时,就说过这话。共产党如果不想杀人,不想靠镇压吃饭,就不能坐视民众处于散沙般的无力状态,任他们煎熬挣扎,看着他们从一次次上访的失望走向自杀、走向屈辱、走向报复、走向无序的抗争(当然无序久了必然会出现另一种有序)。

如今,强力截访的关卡如蛛网般遍设全国各地,中央电视台又在宣扬“用官员下访取代民众上访”──没有用的!下放的官员不可能尽心尽职的,因为不可能拿整个乡镇县衙法办,至多只能起到访贫问苦的做秀作用。何况,钦差大臣不可能再满天飞了。当然,上访已被实践证明也是无用的──我跟江苏的朋友说:截访的动机虽在避免京城数以万计的上访者聚众示威,但也确实节省了上访民众的费用,只是下访官员会花掉比上访高得多的费用。中国就是这样折腾,没完没了的折腾!

告别折腾的办法当然有的,其一即“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相信、依靠的试金石之一,就是让民众自己组织起来,让独立工会、农会、学生会、商会自生自长,到处是组织之间的有序对话。广东省的“10人联名,向上一级工会申报可建立工会”,究竟是不是意味着“工人可以通过自下而上的途径实现自发组建工会的权利”,我表示怀疑,但我当然期待着如此。

1997年底,我因为接受秦永敏先生的私人委托,与同处南京18年却缘悭一面的徐水良先生相识,就是讨论中国独立工会的问题。后来江苏盐城市的曹茂兵先生,出于同厂工人们维权之便,首开1989后中国的独立工会先河,结果已如国外传媒所报导的那样!

我这里仅仅奉劝共产党,必须在立法、执法、服务社会等各环节,真正尊重民权、尊重群众,不要搞任何虚虚实实的权术鬼名堂,应当实实在在地求共产党新生,让民众新生,叫中国新生。如果对“执政能力”一点自信都没有,还是迷恋暴力万能,用镇压保稳定,那么,迟早固然难说,但暴力统治的结果必然是暴力革命。那些反对暴力革命的人士,如果有一点真诚,就应当首先反对暴力统治。眼下,这些人士就应当呼吁当局立即释放各地被关押的维权群众。

打开电脑前正读朋友赠送的译作柏克的《美洲三书》。柏克并非反对革命的中国学者们眼中的“反革命”。柏克的很多话仿佛为今日中国道出:“政府既引人恐惧,又遭人蔑视;法律之有益的、令人敬畏的威慑,已丧失殆尽;有法而不行是人们的笑柄,有法而行之,又遭人痛恨……”他还说:“在国事纷乱无象之际,无官无职的人稍稍越出自己日常的圈子,是法律的精神许为正当的。”若干年来,按常规维权而不得的中国民众虽或有“越轨”行为,但当然如柏克所说是完全正当的。

不知中国那些对民众来说实际上一直冷血的人士们以为然否。

--转载自《民主论坛》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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