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管局私营化展开公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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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2日报导】(据明报新闻网报导)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公布机场管理局部分私营化咨询文件,列出21项初步建议,征询公众意见,为期3个月。

文件指出,机管局透过公开招股上市方式成为私营机构后,政府有必要保留适当权力,规管私营化后的机管局,确保机场能安全和有效地运作。

政府并须确保新公司配合特区政府履行在《基本法》订明的责任,以及与民航有关并适用于香港的国际条约内的责任。

文件指出,经近日资本重整后,政府对机管局所作的股本投资,约为307亿元。机管局的股本回报率偏低;从商业机构的角度来看,表现尤欠理想。

机管局须向有意投资者证明可于一段合理时间内取得商业回报,市场才会支持机管局的估值,定于相当于政府股本投资的金额。

目前的选择是,应在未来数年增加机场费用,设法使纳税人在机场的投资得以保本,还是把机场费用维持在较具竞争力的水平,但需承担在招股时取得较低估值的风险,因而令纳税人投入的资金出现亏损。政府强调,目前并未就此作出决定。

机管局现有49公顷的预留土地,可用作与机场有关的用途。文件建议,容许新公司继续持有及使用机场岛的土地,但保留目前对土地用途的限制。

至于机场岛以外的活动,则建议保留机管局只可作若干与机场有关活动的现有限制。

该文件函盖5个主要规管范畴,包括:政府与部分私营化后的机管局的关系;机管局的业务状况和估值;经济规管;土地用途、竞争和业务范围;以及对机场商户和员工的影响。

公众人士可于2005年2月28日前,就咨询文件提出意见。意见书迳交:中环下亚厘毕道中区政府合署中座2楼经济发展及劳工局;也可以传真(2868 4679)或电邮(airportcomments@edlb.gov.hk)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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