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为肖像权索赔百万元

人气 1
标签:

【大纪元11月22日报导】(据明报新闻网报导)奥运跨栏冠军控告北京一张报纸及其网站、一间百货公司,便用他跨栏的相片作为广告,索赔125万元。

《新京报》报道,刘翔在起诉书中称,今年10月21日,该报纸封面出现了他跨栏镜头的图片,并为中友百货第6期购物节做封面广告。此外,该期报纸的其他版面也使用了其肖像而未经他同意。该报纸的网络电子版也刊登了这期报纸的封面。

刘翔起诉书称,该报纸及其网站经营者、中友百货未经他同意,且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侵害了他的肖像权。刘翔除要求法院判令四被告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外,还索赔125万元。其律师解释称,这个数额主要是对刘翔名声、社会评价的估计,同时也参考了近期“明星官司”的索赔数额。

刘翔的教练孙海平说,那期报纸出版前,该报社曾向田管中心表示,愿出资用刘翔做封面。田管中心就此向刘翔征求意见,但被刘翔拒绝。

孙海平说,刘翔拿到奥运冠军后,很多人都拿他的肖像用作商业用途。他们想通过此案表明一个态度。  

相关新闻
刘翔超人气  不想参加商业活动也身不由己
美国《时代》周刊选出20位亚洲英雄
时代杂志选亚洲英雄 年轻化
孔令瑜、刘翔、谭元元荣登亚洲英雄榜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