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1月24日报导】(据明报新闻网报导)在山东莒县校园内持刀砍伤24名小学生的罪犯贾庆友,今日上午在莒县被执行死刑。
11月1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对贾庆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2000元罚金的一审判决。
今年36岁的贾庆友,是莒县农机公司职工,因为个人生活、与他人的伤害赔偿纠纷等问题,对他人和社会心生不满和怨恨。9月20日早上7时左右,贾庆友送女儿到莒县第一实验小学上学时,用菜刀砍伤多名学生,并挟持人质与公安对峙,后被抓获。
被砍的24名小学生中,有3人重伤、14人轻伤、7人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