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庭受理阻街案法轮功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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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吴雪儿香港报导)终审法庭于22日批准法轮功学员就中联办阻街案继续上诉,法庭会安排上诉于明年4到至5月份间进行聆讯。

法轮功学员的代表律师就今次阻街案向法庭申请上诉,提出了3个论据:1.质疑拘捕的合法性;2.原判法官未有会全面考虑问题,如判决只考虑行人的权利,但完全未有考虑请愿人士的权利;3.阻街案向高等法庭上诉,14个月后才有裁判结果,时间拖延太长,对上诉造成不公平,法庭应考虑作出补偿,如撤销控罪。

或涉滥用权力

辩方律师夏博义在庭上说,任何人看到当时请愿现场的情况,都不会认为那是一次合理的拘捕,;而当日中联办职员一小时内连打数次电话投诉,警方便作出的处理,可能若其他组织有同样的投诉时,警方未必会作出相同的反应。他质疑当中是否涉及不可告人的滥用权力运用。

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Kevin Zervos在庭上承认阻街案的上诉裁决过程,明显是有担耽误时间。

经过整一个早上的聆讯,法庭接受第1和第3个上诉申请论据,批准阻街案继续上诉。

香港法轮佛学会发言人简鸿章表示,高兴见到法庭受理阻街案继续上诉,。他说,香港法轮功学员会继续上诉,让被诬告的学员能够得到清白,过程能令更多人了解中共江氏泽民集团通过向特区政府施加压力,将对法轮功的迫害由内地延伸到海外的真相。

公义带来美好

他简鸿章续说,地方法院判处在空旷的中联办门前和平请愿的16名法轮功学员阻街案、击警罪名成立是一个完全错误的判决,通过上诉可以让香港法庭有机会恢复社会公正、和公义的机会,对香港未来的美好起着重要的作用。他又说,初审法庭的不公正、不公义,在社会其他案例也可以看到,虽然高等法庭院上月裁决部分上诉得值,但仍是不足够,所以案件能得到公平的判决,。

据法轮大法讯息中心资料,2002年3月5日有中国长春法轮功学员,在国内8个电视频道播出了有关法轮功在世界各地广传以及在国内被镇压的情况后,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下令对法轮功学员“杀无赦”,命令警察对张贴法轮功被镇压真相资料的学员开枪。

同年3月14日,4名来自瑞士的法轮功学员及12名香港法轮功学员在中联办前门进行请愿时被警方拘捕,控以阻街、阻差办公及袭警等罪名。案件由于同年6月17日在西区裁判庭开审,经过32天的法庭聆讯后,法庭于8月15日裁定16名法轮功学员的7项控罪名全部成立,并分别判以罚款1300至3800港元不等。

法轮功学员随即提出上诉,要求高等法院裁决三项上诉,包括在公众地方构成阻碍、阻差办公及袭警等3项上诉。聆讯于03去年9月4日进行。14个月后,高院法官于今年11月10日判决阻街案上诉被判部分得值直。法庭彻消法轮功学员的阻街罪名,另外两项上诉则被驳回。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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