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与丹麦签刑事互助协定

标签:

【大纪元12月23日报导】(据明报新闻网报导)保安局长李少光代表香港,与丹麦签署两地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的协定。

有关协定是香港就国际间合作打击严重罪行所签署的第十七份同类型协定。缔约双方在调查和检控刑事罪行及有关刑事事宜的法律程序方面可以互相提供各种协助。

现时,香港已与其他十六个司法管辖区签署了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的协定。它们包括:澳洲、美国、法国、英国、新西兰、意大利、韩国、瑞士、加拿大、菲律宾、葡萄牙、爱尔兰、荷兰王国、乌克兰、新加坡及比利时。

相关新闻
亲共暴徒毁法轮功真相点获刑 其上诉被驳回
港初选案首批五人完成求情
港民研:市民对房屋政策满意度续处最低
港机管局耗资逾8亿换安检系统 无需先取出电子用品及液体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