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2月30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三十日电)中国大陆最近有舆论疾声呼吁官方拟定“举报法”,以确保举报贪污腐败的行为能获得法律保障。
人民日报今天报导,“群众监督”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民主权利,举报正是群众监督的具体方式之一,更是惩治腐败、强化法治、揭露犯罪的有效手段。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统计,每年查办的贪污贿赂等案件中,近八成是因民众举报才查获。
可是,面对腐败现象和行为,许多群众对举报却是有心无胆,因为近年来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层出不穷且有激增的趋势,手段还不断升级,甚至雇凶杀人,还有一些被举报人利用职权公报私仇,假借合法把举报人撤职、调离甚至打入监牢。
报导说,中共中纪委、监察部、检察院等机关其实都有举报规范,只是规范不一,而且抽象,缺乏惩处机制,所以才会兴起明确制定举报法的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