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爱国争论有必要 京港关系面临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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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1日讯】(亚洲时报在线/林绮慧报道) 正当中央想为香港近日就 “爱国定义” 掀起的争拗降温之际,英文《中国日报》香港版突然杀出,该报20日社论直指爱国者标准争论“有必要”;这场“爱国争论”,无疑令香港社会不断分化,也令香港和北京的关系面对九七回归以来其中一个最大的挑战。

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社19日发表前中国领导人邓小平20年前讲话,重申爱国者标准是 “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

有评论认为,中央提出这套标准倾向宽松,似乎是要平息近日在香港关于“爱国者”标准的风波,打造团结的社会气氛。可是,《中国日报》香港版20日社论则指,不同意有人将爱国者争论称为 “不必要的争论”,急于为事件降温的做法。

《中国日报》香港版认为,香港有一些掌握某种政治权力的人不符合 “港人治港” 条件。这些人在回归后不断与特区及中央政府角力,包括反对立法维护国家安全,组织或参与反对中央政府活动,乞求外国政府干预香港事务,公开支持台湾前途自决。一般认为,该文矛头直指香港“民主派”,以及一切反对廿三条立法的个人。

有评论指出,《中国日报》香港版的说法,并不一定是中央政府的立场。意见认为,《中国日报》只在香港版刊登该篇文章,而《中国日报》香港版和中联办关系密切,因此,该文章可能只反映某些中联办官员意见。

又有意见认为,《中国日报》香港版的文章,和同一天刊登在《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也不一样。

《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指出,基本法第104条规定,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就是爱国爱港要求的具体体现和法律化。

据指出,如果按照《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的标准,只要香港“民主派”愿意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理论上应该是可以成为香港的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甚至是行政长官。

按《中国日报》香港版的逻辑,香港在去年七月一日既有五十万人上街,反对廿三条立法,则香港应该有五十万人“不爱国”;但香港行政长官董建华似乎也不认同这个结论,他在20日表示: “我相信香港绝大多数市民是爱国爱港的,不会做损害国家和香港的事情。”。

“爱国定义” 争拗事源于中央政府代表10日与香港政制检讨专责小组举行座谈后,新华社当日发出新闻稿报道,会内中央政府提出,“‘港人治港’是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

“爱国” 论一出,一些被视为和北京“友好”的人,以及中方部分官员立即走出台前为“爱国”释义,其中香港商人,中国全国人大常委曾宪梓13日点名指,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李柱铭、司徒华和张文光不是爱国者。中国商务部副部长安民17日出席香港与内地更紧密经贸安排的记者会上,亦发表爱国定义,认为爱国不等如爱党的言论是混淆视听。

安民甚至指,“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的代表,也应该是香港同胞的代表,没有要求你非得爱中国共产党,但谁要想破坏香港的稳定,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稳定,都是‘休想’。”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的商界,近日已经发出明确讯号,表明爱国定义争端持续,会不利香港的投资环境。《中国日报》香港版的文章,连一些商界代表都不大同意,代表商界的自由党主席田北俊认为: “爱国便要爱党,只适用于内地”,在香港实施资本主义下,爱国定义与内地不同。

可圈可点的是,安民有关 “爱国要爱党” 的言论,引起香港社会各方争议,不过这番言论并未有在新华社的新闻稿中出现,即使报道较多香港新闻的广东传媒亦未见相关报道。

目前,社会已有各种不同的猜疑和阴谋论,甚至有人认为事件是中央要分散香港人注意力,不要去讨论2007年行政长官普选有关。

香港人在过去似乎都用自己的方法去表达自的“爱国立场”,包括在华东水灾时赈灾,支持北京申办奥运等,但似乎部分北京官员和香港人士对于香港人的“爱国情怀”并不满意。有关的争论,可能还会持续一段时间。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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