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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会建议司法院 设立公平量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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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自强台北三日电)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及台北律师公会今天举行“揭开法官量刑心证的黑盒子”记者会,公布“窃盗罪”统计实证研究结果。司改会强调,建议政府除应委托客观学者专家从事更多的司法统计实证研究外,也建议司法院下应设立“公平量刑委员会”,从事长期量刑实证研究,使能趋于公平合理。

根据研究,窃盗罪量刑轻重,可能受到法官年龄、性别、城乡分布等因素的影响,无疑对司法所追求“相同者给予相同待遇,不同者给予不同待遇”的公平正义原则,形成一种讽刺。

对于这份研究,司改会表示,此研究是民间出资委托学者专家所作司法统计实证研究,对于法官量刑心证有诸多革命性的发现,一方面得作为司法革新的参考,一方面使人民知悉司法实际状况,但民间资源有限,国家应出资委托客观学者专家从事更多的司法统计实证研究。

司改会指出,就窃盗罪部分而言,此研究发现许多值得研究现象,如法官趋于“从轻量刑”、女法官科较轻刑责、男被告获较重判刑等现象,这些一现象都值得长期、持续研究,因此,建议在司法院下设置“公平量刑委员会”,从事长期司法量刑实证研究,并针对研究发现建立政策、研拟法律。

另外,司改会强调,研究中也发现判决书对量刑参考因素多未明确交待,与其说法官未明确交待,不如说事实上法官可能对科刑资料并未充分掌握,追根究底是制度所导致,因此应仿国外立法例,将台湾刑事诉讼认定犯罪事实与科刑程序予以分离,在认定被告有罪后,再开量刑程序,法院才有可能科处最符合公平正义的刑期。

此次研究是委托台湾大学法律系王兆鹏教授、台北大学统计系林定香教授及中研院社研所杨文山主任,耗时一年完成的“窃盗罪”统计实证研究结果。此研究是以全国地方法院为抽样研究对象,高等法院以上法院并不抽样。地方法院中,离岛(澎湖、金门)地方法院因案件总数量过少,不包括在此次分析中,总计涵盖台湾本岛十八个地方法院,并以民国八十九年至九十一年三年期间的判决为研究对象,总计抽取一千一百六十四件有关窃盗罪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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