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晓明﹕春天里的一声雷

田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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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9日讯】俞梅荪2004年3月5日7点50分写完《唐山贪官万民怨.野火春风斗古城》,我于3月5日10点50分读完此文。俞先生的写作与我阅读之间的时间距离如此之近,使我产生了身临其境的感觉;我仿彿体验到了俞梅荪所感受到的北京的寒冷,我仿彿体验到了移民周围的荒凉、以及他们的绝望和愤怒。

移民们的钱被各级官员拖欠着,上访告状还会受到残酷迫害,古今中外还有什么事比这件事恶劣?维护公共安全的警察,成了一些人的私人工具,国家怎能安宁?警察动不动就被用来对付这些良民,社会上的犯罪分子谁来管,老百姓的安全谁来保护?

愚蠢的贪官们,请你们记住这句话,“收之桑榆,失之东隅”。你们从老百姓那里剥夺去的财富,还会被刑事犯罪分子抢去、或偷去。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因为你们经常派警察去对付良民,所以社会上的犯罪分子就少了一些对手,这会使他们更容易作案。现在的犯罪,绝大多数都是针对物质财富。老百姓穷,于是犯罪分子就把目光瞄准了企业家和官员;有的企业家有保镖,官员却不能随便拥有保镖,这就使官员更容易受到犯罪分子的袭击。前不久,湖南的一个市委副秘书长不是在宾馆里遭到抢劫之后被杀了吗?滥用警察,必然是害人害己。

中国的一些不合理的规定导致了官员可以随便动用司法机构来为自己的私利服务。下面将分析司法机构成为某些官员的私人工具的原因。

中国的司法体制存在着诸多弊端,司法不独立是其中最大的弊端。各个司法机关实际上是执政党和政府属下的办事机构,他们最重要的任务就是维护执政者的执政地位,完成政治领导人交给他们的这个政治任务,对于执法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受理普通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则成为他们的第二位任务。为了使司法机关保持政治上的正确,党的领导机关掌握着司法机关的人事任免权,党领导的财政部门则负责为司法机关提供经费。

中国的司法机构承担着双重职能──政治保卫和民间执法。司法机构的领导者对于他们执行这两项职能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对于司法机关来说,政治保卫是极其严肃的,在这方面谁都不能有任何懈怠,任何人都要严肃认真地执行上级的命令。当然,领导者也没让司法人员不认真对待民间执法,但是领导者对于民间执法关注的程度显然要低于对政治保卫关注的程度。

一个政治上的反对者由于受到了一个执法者的包庇而逃脱了法律制裁,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普通的刑事犯罪嫌疑人受到包庇的事情在中国却不少。一股政治反对势力很快就会被消灭在萌芽状态,一些黑社会势力却可以长期地存在于某个地方。一个人在国外的网站上发表批评政府的文章会被判刑,王海的利国利民的打假行动却得不到司法支
持。

中国的司法机构变成了政党的工具,其原因是这样的:民选的政府不需要武力的维持,因为它是通过选举程序产生的,因此它得到了社会的公认。运用武力得到的政权则需要用武力来维持,因为你抢了别人的东西你就要防止别人再把它抢回去。共产党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它要用军队和司法机构来维持自己的统治。军队和司法机构必须掌控在自己的手中是维持自己的统治的先决条件。所谓党的领导就是某一级党组织主要领导人的领导,这是由共产党的性质决定的(组织历来要受领导人的控制),所以我们可以把党对司法机构的领导理解为某些党的领导人对司法机构的领导。这样一来,司法机构就容易成为各级党组织的负责人的个人工具,领导人想让谁受到制裁,谁就难逃法网。

因为上访而遭到判刑、或受到警察虐待的事情日益增多,这会激起社会冲突。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种问题,就要彻底改革司法体制中的弊端,中国人应该为此而努力。

国家是人民的国家,人民理应得到政府提供的良好的服务。现在的一些中国人不但得不到良好的服务,而且还要像牛马一样受到驱使,人的尊严何在?一个贪污了巨款的官员可以依然像往常一样东游西荡,为民请命的张友仁和俞梅荪却要东躲西藏,这些镜头真是太刺激了;谁要是把这个故事拍成电影,兴许会起到震撼人心的作用。张友仁和俞梅荪、以及河北的两万多名移民们多多保重吧,我希望春天属于你们,更希望秋天属于你们。

〔转载自《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gb〕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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