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力:“人大释法”重创香港法制

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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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31日讯】人大常委会通过确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的政改报告,决议二○○七、二○○八年的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举都不会实行全面普选。全国人大对基本法的这次“解释”,明显是任意加入基本法中没有的规定,完全漠视香港民意,是对香港法制、基本法的宪法地位和“一国两制”的严重破坏与任意践踏。从“人大释法”到全国人大作出所谓不实行全面普选决定之后,香港的“一国两制”已宣布结束,进入了“京人治港”的“新阶段”。“人大释法”是香港民主的墓碑。

“人大释法”破坏香港法制基础

人大这次决定是根据人大四月六日的“释法”而作出的。香港《基本法》中两条有关香港政制发展的条文同时规定,要修改香港政制,必须按照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但是,这次全国人大的“释法”并没有对这两条被认为是模糊的条文给予明确的界定,反而对二○○七、二○○八年的普选这个政治问题予以否定。这在法理上是本末倒置。很明显,全国人大的这次“释法”与决定,不是依照全国人大的权限从法律上解决基本法的条文不清晰问题,而是对不属于全国人大管辖的香港政治问题进行所谓“法律裁决”。这是很滑稽的行为,这哪里是在“释法”,完全是在“干政”。

对于人大常委会这个决定在香港是否有法律效力,香港社会上有争议。基本法四十五条关注组成员、大律师梁家杰表示,对人大常委会的决定非常失望,认为是并没有尊重港人的意见。 梁家杰指出:“超越四月六日释法的内容,除了确定要政改之外,竟然还为○七、○八两个普选清楚拍板定案说没可能。”梁家杰更质疑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在香港的法律效力。他认为:“人大常委的议决是政治表态的一部分,根本就不是在行使它的释法权,所以在香港特区中是没有法律的效力的。今次是中央用霸王硬上弓的方式来把其政治意愿、政法取态强加于香港人身上。”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陈文敏认为,人大常委会在确定是否需要修改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选举产生办法之余,还要就政改加上意见,这样做是违宪,也没有法律约束力。他指出:“因为现在其法律效力是建基于人大的释法,为何人大有权释法呢?就是因为基本法内的条文有含糊,而他们指出唯一含糊的地方只是有没有需要,而没任何地方有含糊说○七、○八年需不需要选举,这并非基本法条文含糊的地方,所以这是超越了释法的范围。所以这只是政治表态,没任何法律效力。”

此外,更为严重的是,全国人大的这种“释法”,任意以法律机关的名义,干预香港的政治发展,不仅是对香港《基本法》的宪法地位的不尊重,更是开创了以法干政,以中国内地的法律体制与概念来干预香港法律体制的恶例。全国人大的这种做法,将使香港的独立法律体制荡然无存,使“一国两制”在法律上成为“一国一法”,一切由北京的全国人大说了算。此例一开,今后所有的法律纠纷,北京的全国人大都可以根据内地的法律与法律理念来“释法”。香港的法律与法治将成为任全国人大蹂躏与宰割的羔羊。

“人大释法”破坏“高度自治”根基

在北京精心主导的这场“人大释法”闹剧中,行政长官董建华握有政改启动权。但是,在董建华向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建议修改二○○七年行政长官和二○○八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时,附加了须照顾的九项因素:一、特区在研究政制发展的方向及步伐时,必须听取中央的意见。二、政制发展的方案必须符合《基本法》规定。不能轻言修改《基本法》规定的政治体制的设计和原则。三、方案不能影响中央对行政长官的实质任命权。四、方案必须巩固以行政长官为首的行政主导体制,不能偏离这项设计原则。五、达至普选的最终目标必须循序渐进,按部就班,步伐不能过急,要根据特区实际情况渐进,以保持繁荣稳定。六、衡量实际情况时,必须考虑市民诉求,亦要检视其他因素,包括特区的法律地位、政治制度发展现今所处阶段、经济发展、社会情况、市民对“一国两制”及《基本法》的认识程度、公民参政意识、政治人才及参政团体成熟程度,以至行政立法关系等。七、方案必须有利于社会各阶层在政治体制内都有代表声音,并能通过不同途径参政。八、方案必须确保能继续兼顾社会各阶层利益。九、方案不能对现行载于《基本法》的经济、金融、财政及其他制度产生不良影响。

这九项因素,可以说是对香港的政制改革设定了九个关卡。日本《每日新闻》说,中国的这一决定,事实上是封杀了香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行政长官等民主政治的内容,根本上动摇了香港“高度自治”的根基,体现了中国政府对香港要求民主化进程的危机感。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更在香港政府尚在征询港人对政改意见期间,即单方面提出解释《基本法》条文。随后又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急急忙忙召开人大常委会,宣布二○○七、二○○八年的行政长官与立法会不直选。北京这样做,严重冲击香港的“高度自治”,表明政改的启动权实际上仍在中央掌控中,这使所谓的“港人治港”沦为空谈。

以法律压制民主发展,是这次“人大释法”中最毒的一招。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陈弘毅就认为,即使基本法没有写明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在香港是否有法律效力,但今次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符合中国内地的法律的。他认为,在中国法制之下,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有法律约束力的。陈弘毅称:“因为实际上,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对特区政府是有一个指引的作用。如果特区政府以后起草的政改方案是违反了这个决定中的原则,这方案即使得到立法会三分之二的通过,去到人大常委会批准或备案时,被否决的机会会很大。”在全国人大完成释法程式后,实际上已从法律上封死了民主派的二○○七、二○○八年直选行政长官与立法会的政治诉求。根据宪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权力,人大常委会是内地最高权力机构,有制定、解释或审议法律的权力,亦可以就重大事项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人大常委会有权就各部门的工作报告、两高报告和法律报告表达意见,这些意见都有法律效力,全国人大常委会就特首政改报告提出意见,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这样就使得民主派所提的政改要求,没有了法律条文作为基础。这样就使民主派今后所发起的政治抗争,在尊崇法制的香港社会里显得无力与无据,减少了其合法性。政治性“释法”的先例一开,今后所有的政治争执,全国人大都可以“释法”来封杀。可以说,“人大释法”就是民主派头上的“紧箍咒”。

“人大释法”无视香港的民意

从法律与对执政权掌握的角度来看,北京的“人大释法”确实在各方面占据了先机,划定了禁行范围,制造好了鸟笼,把香港的民主政治发展往里面赶,把民主派往里面装。从设计、执行的细致来看,不可谓不是一项颇具匠心的政治谋略。不过,北京的这项政治设计,唯独忽略掉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香港的民意。连国家副主席曾庆红也承认,“人大释法”后的决定,与香港的民意与政治发展的差距很大。这使北京的“人大释法”会面临宪制危机或者公民抗命的尴尬境地。

民间一派杯葛声

全国人大常委会火速否决香港二○○七、二○○八年普选,令多位努力研究政改出路的香港学者,对政府的咨询彻底死心。四月二十八日,声称代表八成研究香港政治的学者的民主发展网络的十三名代表齐穿黑衣召开记者会。民网召集人朱耀明牧师表示,政府既然不听民意,市民只有在“七.一”游行及九月十二日的投票继续争取普选。民网决定不再向政制发展专责小组递交任何政改方案,也不会出席任何官方的政改咨询会议。宣布杯葛港府的政改咨询,只会在建制外发表意见。有学者含泪说:“大律师觉得不应该同政府讲法律,学者不理政府咨询,是香港的悲哀。”民主派议员也决定“积极杯葛”政改咨询,即无论政府提任何方案,也只会在立法会要求普选。在全国人大副秘书长乔晓阳的所谓座谈会上,民主派二十多位立法会议员在宣读反对人大释法的声明后,就拉队离场抗议。

根据香港大学民意网站发布的最新民调,在经历近一个月人大释法、特首迅速提交报告予人大常委会,港人对“一国两制”的信心在释法后下跌七个百分点,只有百分之五十的港人表示有信心;而对港府及中共的信心也分别下跌六个及五个百分点,只有百分之二十八与百分之三十八。民调主持人钟庭耀表示,此次释法对一国两制及港人对中共的信心打击远较一九九九年人大对居港权释法案的影响大。香港大学民意网站最新公布的调查数字显示,有百分之四十九的受访者对特区政府的表现不满,比一个月前上升了五个百分点;而不满政府推行民主步伐的比率,也同样上升百分之五,升至百分之五十二;不满董建华施政方针的比率为百分之四十七,升了八个百分点。

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主任钟庭耀说,这次调查是在人大释法之后但尚未否决二○○七、二○○八双普选前进行的。他相信在人大否决普选后,同类数字会再有下调压力。他指出,人大释法后香港市民不满特区政府的比率再次上升,逆转了去年十二月开始的利好方向。

香港的媒体大部分对“人大释法”深表不满。香港《苹果日报》以一连串的“愤怒”字眼表达不满,抨击中共“一国两制”主张所承诺的高度自治权遭到重创。英文《南华早报》批评中国漠视民意,《虎报》则称中国赏了香港人民一记耳光。《明报》含蓄地指出,中国未能掌握到港人愿望“令人忧心”。香港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也对全国大人的“释法”表示强烈不满。

此外,国际兴论与西方主要国家也对北京此举表达不满与关注。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包润石发表声明指出,美国对中国之决定“感到失望”,因为它“并未充分反映香港人民要求普选和民主的明白愿望”。英国外交部次官芮摩则表示,中国此举和一九九七年收回香港时所作出给予高度自治权的承诺并不一致,“人大常委会对香港的宪政发展设下《基本法》所不曾规定的限制”,对此他感到失望。他将约见中国驻英大使表达上述关切。

在这次全国人大释法与决定不直选行政长官与立法会的全过程中,北京的高官如乔晓阳之流则公然宣称,不能让民调牵鼻子走。无论是历史与社会的现实都表明,任何漠视民意的政治决策都会付出重大代价的。如果香港大部分市民对北京政府不信任,那么所有精心的政治设计都会因为失去民意基础而成为徒有其名的“鸟笼”。不过,香港的民主会否如北京的一些设计者所料,成群地被赶进鸟笼,恐怕不会那么简单地让谋划者如愿吧!香港人同仇敌忾,为争取民主而长期抗争,将是香港社会今后不得不面对的政治现实。

2004年6月前哨杂志(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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