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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须提存准备金 赔偿泄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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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靓慧╱台北报导〕针对近来检调单位陆续查获的多件个人资料外泄案件,其中可能有来自于金融机构的客户资料,银行公会昨日紧急召开临时理事会,决议一旦银行外泄民众资料,导致民众权益受损,须依据民众受损状况,给予减收利息、免收跨行提款手续费等补偿,并且银行也须提存准备金,作为赔偿之用。

有鉴于银行可能成为资料外泄的元凶,银行公会昨日召开临时理事会,针对银行外泄客户资料的可能情形进行讨论,最后针对信用卡、现金卡、金融卡等金融商品,订定了4项不同的补偿方案。

在信用卡、现金卡方面,若民众因银行泄漏资料造成损失,银行需减收循环利息,减收幅度为3%,期限为期1年;此外,若是存款遭受损失,每月需减收自动柜员机(ATM)跨行提款或转账手续费10次,期限为期1年。

银行公会同时建议,银行另需提存一定金额准备金,以作为对外泄资料当事人的赔偿准备金,至于提存标准,银行公会建议,银行信用卡(或现金卡)发卡量达100万卡以上提存2000万元,发卡量未达100万卡者提存1000万元,估计全体发卡银行需提存金额,约达5亿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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