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援引紧急法令严惩街头抢犯

标签:

【大纪元7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毓平吉隆坡12日专电)马来西亚政府在社会群情愤慨与朝野政党议员陈情下,目前正研拟援引一九六九年紧急法令条款,严厉惩罚当街抢夺手提袋或背包的匪徒。

在这项条款下,当街抢夺犯一旦被逮住,不管案情如何,都得先送入牢内关上六十天。然后提审,要是案情严重,则先判移交特别监禁中心管训两年;如果抢夺时致人丧生,将会被判二十年监禁,还要施以鞭打。

紧急法令条款原是对付共党颠覆份子的内安法规之一,如今用以对付当街抢夺罪犯,可以想见大马当街抢夺的猖獗,不以严刑重典不为功。

马国内政安全部部长诺奥玛在向国会提出报告时说,援引这项条例,可以让警方在嫌犯被囚禁六十天的期限内,有足够的时间搜集证据,作出严格检控。当街抢夺罪名成立,视严重程度而可判最高坐牢十四年兼鞭打。以往那种只当偷鸡摸狗的小偷判刑,坐一两个星期牢就释放的轻松洒脱已不再现。

马国去年的当街抢夺案总共有一万五千七百九十八宗(这还未包括没报案的数目)。据报导,警方已成功破案八千八百五十九宗,占百分之五十六点一。

警方表示,今年一至5月为止的期间内,当街抢夺案仅有五千五百一十七宗,破案率是百分之四十九点二,即二千七百一十九宗。如以去年同期间作比较,则显着减少了一千八百三十三宗。 

相关新闻
美军司令称需加强实力以防范海上恐怖活动
印尼森林大火引发霾害影响航班
马来西亚法轮功学员向中国大使馆递交备忘录
迎战Linux 盖兹亲赴亚洲促销微软视窗软体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