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7月8日报导】(据中广新闻报导)大陆福建省周宁县法院刑事庭长,因为徇私受贿、轻判县内公安局副局长强暴少女案,自身也成为阶下囚,被法院一审判有期徒刑两年。
法院认定,这名刑事庭长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居然接受被告行贿,在执行法官职务时故意违法轻判,渎职罪证明确,因此被判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