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课揭“秘” 儿非爹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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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志原╱台北报导〕八年前,国中生小明上生物课时,发现身体特征与父亲不符,强烈怀疑身世有问题,但他不敢讲、也不敢问,只暗暗写在日记中,直到今年廿四岁,终于确认自己另有生父,受不了打击而精神崩溃,至于小明父亲,也因过度伤心,体重骤降廿公斤,并一度立下遗嘱;整个家庭,因意外揭出的这一段二十四年前母亲在外发生的不伦之恋,几近破碎。

本案曝光后,小明母亲和他的生父皆坦承通奸产子,但这是廿四年前往事,早已逾追诉时效,两人无刑责,也不必赔偿。

八年前,就读国中的小明在日记中写着:“上生物课时,我的耳垂、舌头、拇指等特征都是显性的,但妈妈和爸爸都是隐性的,老师说,理论上,这样的情形不太可能发生”,从那时起,小明怀疑自己的身世,不久后,当时担任国小教师的妈妈带着小明去见一名叔叔“T桑”,小明在日记中写着:“我见到T桑时,内心有一种冲击,这种感觉,是我从来都没有过的”。

此后,小明的母亲常带他去与T桑见面,小明又在日记写下:“我对T桑感到厌恶,因为有一次,当我醒来时,看见T桑和妈妈睡在一起,且还相互抚摸彼此,T桑怎么可以对妈妈这样!”

今年1月,小明廿四岁已是成人,他终于展开行动,拉着母亲的手说,“走,我们去警察局,我要报警,因为你‘偷东西’”,此时小明的母亲知道纸包不住火,遂对小明坦承一切,并下跪向丈夫道歉。

小明的父亲则表示,儿子内心煎熬多年,最后虽然得知自己的身世,但因受不了打击而精神异常,而他自己,念在夫妻结褵卅六年,只要求妻子不要再和情夫往来,就不再追究,不料妻子还是与情夫藕断丝连,最后还带走小明。

小明父亲为此体重骤减,还一度立遗嘱,最后决定提出告诉,他拿着小明的日记及妻子与情夫间的情书等,控告两人涉刑法通奸罪,并求偿两百万元,但因被告“犯行”发生在廿四年前,已不受追诉,另小明在八十五年间写的日记内容,显示两被告的奸情持续,应未逾十年时效,但法官认为,小明日记并非直接证据,故仍判决原告败诉。

〔记者王昶闵╱台北报导〕小明是否真的因为隐忍不名誉身世的压力而精神病发?医师认为可能没那么单纯,应该还掺杂其他先天或后天因素,但青春期前后确实是精神疾病的好发时期,小明也可能早在当时就有精神病征兆。

台中中山医学大学附设医院精神科主治医师张家铭说,精神疾病通常是多种原因导致,包括先天有某些基因,以致日后成长过程中容易因压力、刺激而发病,他提醒,家长若发现青春期的孩子出现思考混乱妄想的症状,就可能是精神疾病的征兆,应及早带孩子就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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