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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银登陆偷跑案金管会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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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中兴╱台北报导〕针对建华银行等台资银行上周被中国金检单位突击检查一事,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昨天已着手调查;金管会高层表示,现在没有一家台资银行获准在中国设立分行,只要证实有营业据点,就是违法。

  据了解,金管会昨天已要求建华银行针对上周中国金检单位突检建华银驻苏州据点之相关事实提出说明,并已将情况汇报给金管会主委龚照胜。金管会高层官员强调,政府对于银行涉及违法经营中国业务,“会持续密切关注”。

  由于中国当局并未与台湾金融监理单位建立合作监理关系,因此,即使有台资银行违法在中国从事业务经营事实,台湾方面所能掌握的违规事实也相当有限。

  银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银行不得经营未经许可之业务;金管会官员说,对于任何台资银行非法到中国从事业务,并拥有营业据点,在现阶段就属违法行为,必须依银行法相关规定处理。

  官员强调,“银行必须坚守信誉,任何事都必须坚决地守法”,在法未允许前,不得从事逾越法律的营业行为。

  据了解,建华银行回复金管会表示:“业务人员在中国拜访客户,如果有人民币业务,就将客户介绍给在中国当地的策略联盟伙伴。”

  金管会官员强调,会持续进行关注,如果有足够证据,证实任何台资银行在中国有营业行为、有营业收入,就会马上着手处理,最直接的事证,就是中国方面针对台资银行采取处分,那就表示该银行在中国确有违反规定之营业行为,则台湾方面自然会采取行动。

  官员强调,官方要做任何处置前,必须掌握完整确实之事证,只要证明台资银行在中国有营业据点,那就是违法,因为目前没有一家银行获核准在中国从事营业活动,只能做资讯搜集、客户拜访等“办事处”业务。

  但官员也指出,台资银行与中国本地银行进行“策略联盟”,如果不具固定之营业据点、没有营业收入,即不涉及违法问题,因为所有违法事实之定义都有精确的认定。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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