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立:香港不是私人公司

(纽约)李大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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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7日讯】近日在“星岛日报”上看到一条新闻,香港新世界集团总经理郑家纯先生说,在公司里占股东人数70%,但是股份只占30%的小股东无权话事,公司话事权在占股东人数30%,但是股份占70%的大股东手上,所以香港不能有普选。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请问郑先生,香港到底是私人公司还是公众社会?

按照郑先生的说法,在香港社会里,几百万市民都只是香港社会的“小股东”,而只有少数“工商人仕”,有钱人才是“大股东”。对于大家共同关注的社会问题,香港几百万普罗大众都没有话事权,甚至没有发言权;只有少数富商巨贾才有权议政,才有权话事。

香港是一个高度发达的社会,市民普遍拥有较高的教育程度,对民主政治有较深刻的认识,不知为什么香港的大商家会说出如此缺乏政治常识的说话,比之大陆共产党的特权思想还要露骨。金钱上如此富有,法理常识却如此贫乏,不知是不是香港的缺陷。

即使全体香港市民,都是郑家纯先生加上李嘉诚、何鸿燊、胡应湘等等私人公司老板的雇员,他们受雇于你们不等于将自己的政治权利也卖给你们,你们都只是有权指挥他们工作,而绝对没有权代表他们选特首。更何况这仅仅是假设,事实上香港受雇于你们这些大公司的雇员只占总人口的少数,香港有十八万公务员和无数的中小公司以及自雇人仕,不知道郑先生凭什么宣称他们少数“大股东”有权代表全体香港市民“小股东”决定香港的政制改革?

恕笔者浅薄,笔者只知道天赋人权,生来平等。各个国家全体公民都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未与闻政治权利要根据财富多寡来分配。无论哪个国家,哪个社会都是由不同阶层所组成,社会的运转和进步全赖于社会各阶层的共同努力,缺少了哪一个阶层,社会都不能健康地发展,各个阶层都应该在公平的社会制度下自由竞争。如果按照郑先生这样的说法,像美国微软主席比尔.盖兹这样的巨富,在美国社会里应该有绝对的话事权,可惜笔者在美国从来没有听说过比尔.盖兹先生有如郑先生同样的要求。

其实,像郑先生这样的有钱人,唯一能说明的只不过是到目前为止,他们是自由竞争的优胜者。绝对不能因为他们是经济竞争的优胜者,就自动成为政治权利的垄断者。须知他们的成功,除了他们自身的聪明才智等内在条件之外,香港社会公平竞争的自由经济制度是他们成功的外在条件。试问,如果郑先生在大陆这样的专制社会里,在毫无游戏规则可言,毫无法律保障的经济环境下,能取得在香港这样的成功吗?公平的社会制度,自由竞争的经济制度,不但对工商人仕十分重要,因为它帮助了他们的成功;对于普罗大众同样重要,因为它为他们保留了将来成功机会。所以郑先生这样的工商人仕完全应该相信,广大的香港市民都支持现行的资本主义自由经济,绝对不可能将之变成社会主义,如果是这样,香港几百万新老移民就不会唾弃大陆的专制社会主义,投奔香港的自由资本主义了。同时也不必担心普选会令香港会变成过度的福利社会,要相信香港人的智慧,一定能够找到保证成功者的利益和运用社会资源帮助弱势社群的平衡点。

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了共产党毛泽东乌托邦式均贫富的封建社会主义已经彻底失败,因为它违背人性,窒息了全民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令国民经济陷于崩溃边缘,人民大众既没有钱,也没有权。经过几个世纪优胜劣败的淘汰,证明了现存欧美的民主政治和自由经济是适合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既保证了全体公民经济上公平竞争的权利,使每一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成为优胜者;同时也保证了全体公民政治上平等的政治权利,使每一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通过一人一票的普选参与国家政治。无分男女老少,无分富贵贫贱,每一个人在人格上,在政治权力上是绝对平等的。郑先生等只不过是经济上暂时的优胜者,比起美国的比尔.盖兹等巨富差得很远,根本没有资格,更没有权利剥夺全体香港人平等的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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