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八十亿

【大纪元1月26日讯】在经济学中,私有财产权制度被认为是能够鼓励投资、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其中智慧财产权更被认为是能够直接刺激技术进步的重要制度。其原因在于智慧财产权保障了创新者一定期间的独占收益,使其心血结晶不至于在问世之后就因为被广泛抄袭而无利可图,并因此丧失了创新的动机。吊诡的是,虽然智慧财产权促进了新技术的出现,但是目前最新的数位科技发展却反过来对智慧财产权造成莫大的威胁。

以台湾的音乐产业为例,在一九九七年,台湾的正版唱片销售金额达到新台币123亿元,但是到了二○○三年,只剩下约45亿元,整整少了八十亿元。从一九九九年到二○○二年,台湾每年推出的本土新专辑数从248张减少到142张,每年推出的本土新人总数从29人减少为17人,而本地唱片公司的员工人数也从814人减少为576人。

盗版唱片是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之一,不过虽然政府积极打击盗版,盗版率已经从最高的48%降低到二○○三年的42%,唱片业却仍然持续萎缩,其原因就在于从网路下载非授权音乐的成长速度比实体盗版的减少速度更快。以Kuro这个华文世界中最大的非正式授权网路音乐下载供应商为例,其会员据说近五十万人,而只要其中一人将刚出版的音乐专辑放上网路,不用多久,就等于五十万人都有了这张专辑。下载者所付出的成本不仅与实际购买唱片所需相去甚远,更重要的是,这些费用都进入Kuro的口袋,而不会转化成音乐生产者的收益,这对于音乐产业的打击不言可喻。

从网路以近乎免费的方式下载音乐者或许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辩解,甚至认为这是反制唱片业者“暴利”的“正当”举动,但是音乐产业萎缩却是不争的事实。我们不难想像,如果将来数位科技高度发达,随便一支手机里面就可放进几千首MP3,每个人的电子邮件账户都可随时存放上百首MP3,而下载一首歌曲只要几秒钟就能完成,但是此时数位科技的发展却让新音乐——最重要的数位内容之一的生产低迷不振,这是何等讽刺的场景。

透过教育与宣导提升人们的道德意识与对音乐版权的尊重,当然是解决此一问题的重要方法之一。不过在此同时,政府也不妨思考,与其不切实际的希望禁绝新科技带来的音乐消费与流通方式,不如设法协助音乐生产者从中取得收益。举例而言,何不试看看将外部效益内部化的作法,例如对Kuro的流量课税,或者对烧录机课税,再以音乐排行榜做为基础,将课税所得补贴给音乐生产者?或者更进一步,投入基础研究资源,协助业者创造网路流通的新商业模式,并藉由促进软硬体业者合作,创造出具有认证效力的安全网路音乐交易环境。这些或许都能比单纯的诉诸禁用,更能有效协助音乐业者面对数位科技带来的财产权与交易制度冲击。──转自台湾大纪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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