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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总统府:涉外签约案报府备查是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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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蔡素蓉台北二十七日电)有电子媒体今天提出一份台湾与泰国签订泰劳聘雇协定,并函请总统府秘书长查照转呈的资料。总统府公共事务室郑重澄清说,依惯例,外交是总统职权,台湾与外国签订条约或协定,行政院会通过后,须报总统府备查。

TVBS2100全民开讲节目,晚间提出一份行政院九十二年间致劳委会函,内容提及台湾与泰国签订的泰劳聘雇协定,“已函请总统府秘书长查照转呈”。

总统府公共事务室郑重澄清,月前有人刻意以此函误导、炒作,行政院也早已澄清。事实上,外交为总统职权,台湾与外国签订条约或协定,在行政院会通过后,程序上须报请总统府备查,此为多年来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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