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研究:惯用公式价与股票承销价差异大

人气: 166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0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九日电)初次上市柜公司 (IPO)今年起有新承销制度上路,承销价格由主管机关订定的计算方式 (惯用公式)仍是参考指标。不过,有研究显示,针对2001年到2003年10月底66家新上市公司为样本,惯用公式价格与实际承销价差异,实际承销价高估于惯用公式价格的家数偏高,占61%。

东吴大学企管系所教授余朝权、东吴大学会计系教授柯柏成及德明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黄玉美的“股票承销价格惯用公式与实际新股上市价格之关联性及其修正建议之研究”,针对2001年到2003年10月底的66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探讨惯用公式价与实际承销价的差异。

股票承销价在台湾传统上是以证期会 (现在的证期局)在1982年订定的计算公式 (惯用公式)予以核算,但多年来受到争议。惯用公式是P(发行价格)=Ax40%+Bx20%+ Cx20%+Dx20%。A是发行公司最近三年平均每股税后纯益x类似公司最近公司三年平均本益比;B是发行公司最近三年平均股利除以类似公司最近三年每股股利;C是会计师查核签证发行公司最近年度每股净值;D是本年度预估每股股利除以金融机构一年定期存款利率。

根据余朝权等人的研究显示,利用惯用公式价与实际承销价的差异,在66家上市公司中,有40家公司的惯用公式价低于实际承销价,即实际承销价被低估;有26家公司惯用公式价高于实际承销价,即实际承销价被高估。

再进一步分析不同产业的高低估情况,余朝权表示,在55家电子业中,有31公司的实际承销价被惯用公式价低估;11家非电子业中,有9家的实际承销价格高于惯用公式价,有2家是实际承销价格低于惯用公式价。

何以惯用公式价格与实际承销价格差异大?余朝权等人经过复回归分析后发现,惯用公式只有全体样本及电子业样本的本益比还原值及每股净值对承销价格的订定有解释能力。

由于新上市公司上市前在兴柜可能有价格发现的能力,故以新上市月份的每月均价当作市价 (C),A是本益比还原值,B是每股净值,并降低A的权数,提高B与C的权数,新公式计算出的承销价格,高低估的情况就比先前采用的惯用公式大幅改善。

余朝权指出,对承销价格订定有解释能力的三个因素,分别是本益比还原值、每股净值及新上市股在上市前在兴柜市场交易的每月均价为市价,可发展出一套新公式。

研究发现,惯用公式参考价值不高的因素,包括惯用公式较不重视企业未来获利能力,而对历史财务资讯着墨较多,财务资讯因为会计原则存在操弄的空间,有美化盈余的可能。

另外,股利分配充满不确定性,端视企业有无盈余及其股利政策而定,且除以金融机构一年定期存款利率时,利率会随景气循环而有变动,承销价格的计算受利率高低影响很大。

这项研究也认为,惯用公式的权重认定缺乏理论根据,目前计价公式将四种影响因素的权重分别为20%与40%,缺乏实证或理论依据。

由于新承销制度的改革,加重承销商、会计师与律师等专家素养的责任,承销商在计算承销价格的责任重大。惯用公式的采用已有十多年历史,其间整体环境已有相当大改变,不再符合现时股票初次上市订价参考依据,因此,研究认为,不应再固守惯用公式的必要。

这个研究是由台湾证券交易所委托,既然研究发现主管机关的惯用公式不符现时的订价参考,那承销商订价时又该以什么样的公式当依据? 余朝权表示,研究发现的新公式具有参考价值。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