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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成本与收入申报不符 补税还要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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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湘欣台北十五日电)财政部今天表示,营利事业办理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应注意成本、收入配合原则;日前国税局查获一漏报收入、虚增成本的案件,补征营利事业所得税6300多万元。北市国税局日前在查核一家合并消灭公司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案件时,发现这家公司为土方收入业,纯益率申报为4%,较上期申报的纯益率 26%明显下降,与这行业特性不符,显然有异常现象。

经过深入查核,国税局发现,这家公司在北县山坡地施作防水、土方,接受营利事业弃置废土,营业收入即为土方收入,但这家公司同时整治、规划山坡地,预备开发为育乐用地;公司却将不属于土方收入的整治、规划成本,诸如植草、铺路、景观等土地开发成本都列报为成本。

国税局重新将土地整治、规划的相关成本转为在建工程,最后补征营利事业所得税6300多万元。国税局表示,营利事业应注意相同所得期间内成本、收入配合原则,若有扭曲损益,造成虚增成本、费用情事,除补征税款外,还应依逃漏税额处两倍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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