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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会:中山楼委外案 过程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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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二十四日电)阳明山中山楼委外事件风波未平!部分立委对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主委郭瑶琪未到立院进行专案报告,大表不满,并指政府贱卖国家文物资产。工程会表示,中山楼是采委托营运(OT)方式由民间参与,相关资产仍为政府所有,没有所谓“贱卖”的问题。

立法院教育暨文化委员会今天进行“中山楼招商委托民间经营决策过程及计划草案”专案报告,由于郭瑶琪缺席,在野立委大表不满,最后以决策程序及配套不周,重申未经教委会同意前不得招商。

外界指称中山楼一坪65元贱租,工程会指出,这是引用错误的数据,以目前的规划方案为例,民间机构每月每坪需要支付的权利金是244元,这个数字只是政府的财务试算,未来厂商必须在此底限上,提出权利金支付计划,所以政府的权利金收入还会更高。

对于工程会主导本案的原因,是因为行政院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推动委员会在92年9月做成决议,中山楼与其紧邻的国防部青村训练班应整体规划、引进民间参与,因为涉及两个机关的财产,又位在阳明山国家公园,需要审慎为之并进行跨机关的协调整合,因此责成工程会组成专案小组推动。

另外,监察院在93年11月对于中山楼自国民大会任务型化以后,几乎陷于闲置状态的调查报告建议,工程会应该主动提供协助整体规划案后续推动,建立跨部会协调机制,工程会在今年4月接受国防部及教育部的委托,甄选顾问团队,办理规划及招商等事宜,并组成专案小组,成员包括教育部、国防部、台北市文化局、营建署阳明山国家公园管理处等。

工程会强调,将来委外招商时,也会依照促参法的规定,公开招标,一切过程都公开透明,摊在阳光下,没有官商勾结,更不会与财团挂勾。

工程会指出,中山楼在今年4月才经台北市政府指定为市定古迹,依照文化资产保存法的规定,其古迹主管机关是台北市政府,文建会只是法令主管机关,而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已经是专案小组成员,每次会议都有派员参加。

有关古迹委托经营以5年为限的说法,促参法第8条已明定关于营运期间规定,其法律位阶比古迹管理维护办法高,中山楼委外年期不必受该办法5年的限制。

而立委指称郭瑶琪临时请假、藐视国会,工程会提出澄清,郭瑶琪行程早已排定,而且早在昨天上午请假,并不是临时决定不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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