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嘉亨湾案主拒议员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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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9日讯】香港立法会政府账目委员会28日聆讯嘉亨湾事件,在2001年担任建筑事务监督的屋宇署署长梁展文,以申请司法复核为理由,拒绝回应议员质询。账目委员会决定星期四(12月1日)以特权法传召梁展文,梁在晚间表示同意合作。

港账目委员会邀请刚开始退休前休假的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梁展文出席,他最初拒绝,唯在局长孙明扬训令下,虽出席会议,但以审计署长的报告已经申请司法复核为由,拒绝回答议员质询,令聆讯进行不足1小时被迫中止。账目委员会决定星期四再召开聆讯,并首度引用权力及特权法传召梁展文。

梁展文离开时被记者包围,但他拒绝回应记者的提问。他于同日晚上发表声明,表示在考虑过各种因素后,会如期出席周四的聆讯,并会详细回应账目委员会的提问。

他表示,审计署在进行有关嘉亨湾的调查时,完全没有接触他,也没有给他任何机会作出答辩,因此报告书对他提出的批评完全不公平。

较早前,梁展文已入禀高等法院,指审计署对他的批评已影响他作为一个公务员的声誉,要求法院指令推翻审计署报告中的3项批评。入禀状指称:审计署所作出的批评不合理,存在误解;审计署长在公开报告前,未有给予他答辩的机会;审计署长对他提出3项批评的决定,超越条例所赋予的权限。

港特首曾荫权说,梁展文有权就审计署报告提出司法复核,如果梁展文日后在政府成立的独立调查委员会聆讯中拒绝作答,政府会征询法律意见处理,他希望梁展文可以在所有调查工作上合作。至于立法会账目委员会决定传召梁展文,这是帐委会的决定。

审计署同日发表声明表示,署方的衡工量值式审计,是按照程序指引进行,并按照要求在8月把审计报告的拟稿送交屋宇署署长、其他有关管制人员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以便他们提出意见;屋宇署署长及有关人员的回应,亦已纳入审计署发表的审计报告内。

在今次嘉亨湾事件中,审计署报告直指当时的决策者、当时任屋宇署长梁展文,批评他未将公共设施列入建筑楼面面积,令政府损失1.25亿元,又不理会其他部门反对,运用酌情权,批出额外楼面面积。◇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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