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言风波 大S劈SK2? 雅芳:没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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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邵怡华、曾百村/台北报导

“大仔恋”打得亲密火热之际,大S被偷拍到“劈腿”,而且还不是劈男人,而是已经代言雅芳彩妆品的她,去劈SK2的面膜,甚至被冠上为“抢钱”而劈腿代言。

壹周刊最新一期报导指出,大S和雅芳化妆品的合约尚未到期,就提早偷拍SK2,甘冒违约风险去代言,不惜得罪雅芳,内页也刊出她拍SK2广告的照片,并就此事举蔡依林、林志玲代言案例,指类似事件曾造成台湾厂商气得跳脚,还诉诸法律。

周刊爆劈腿 乌龙一场

记者昨晚查证雅芳、SK2两家代言公司,发现不是这么回事;SK2大中华对外关系部协理梁斯怡告诉记者,艺人彩妆、保养代言,本来就是分开谈,大S和雅芳的合约是唇彩,和SK2的合约则是面膜,两者大不相同,所以没有偷跑的问题;而且就她了解,当初与大S签约时,雅芳的高层主管也都知道了!雅芳广告公关经理刘爱华也说明,大S与雅芳于明年2、3月合约期满,但雅芳不认为大S去拍SK2是劈腿,反倒乐观其成,雅芳一点也没有被害的感受,还说,能与SK2这样的大品牌看上同样的代言人,觉得与有荣焉。

市场大小差异 代言费不同

艺人代言保养品部分,通常会将商业利益切割来谈,过去就有类似案例,若说这是劈腿,那也该算是合法合情理之劈罢。

壹周刊报导, 指大S 代言S K 2 才两百五十万、雅芳为千万,同是代言,价码差距却很大。

但据记者询问,这是因代言SK2的市场属于台湾区,雅芳则是代言中国大陆市场,市场大小不同自然有差,大S这次代言SK2签一年约,费用是七位数,与其他代言人价码相差无几,没被拿来作文章的必要。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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