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2月14日报导】(中央社东京十四日法新电)日本东京高等法院,今天拒绝四名南韩劳工的家属所提出的赔偿要求,这四名南韩劳工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被强迫到日本工作,一九四五年美国攻击日本时,这四名南韩劳工不幸丧生。这是日本法院拒绝对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案件,提出赔偿的最新案例。
东京高等法院在维持下级法院的判决中指出,由于一九六五年日本与南韩建立正常化的外交关系时已经对南韩政府提出赔偿,因此南韩人民不能对日本提出个人赔偿要求。
本案的主审法官江见说:“我们了解这些劳工家属的强烈情感,可是这并未改变他们在本案中的权利。”
这四名南韩劳工的家属要求日本政府赔偿每人二千万日圆(约为新台币五百六十二万元),这些南韩劳工的家属表示,为维护这些南韩劳工的尊严,他们要求日本采取这个具有象征意义的行动。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这四名南韩劳工在日本北部岩手县釜石市的一个炼钢厂工作,当时这家工厂由日本制钢公司经营管理。一九四五年,美国对日本发动海军攻势时,这四名南韩劳工不幸丧生。
这家公司现在是日本规模最大的日本制钢公司,战争结束后,公司把这四名南韩劳工尚未领取的工资存在地方政府中。
本案的原告于一九九七年请求领取这些南韩劳工的工资,但是日本政府引用一九六五年与南韩政府签署的双边条约,拒绝原告提出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