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恶拳打残访民 上访北京抓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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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8日讯】控告人:曹福林,男,39岁,汉族,农民,住甘肃省灵台县什字镇曹家老庄。

被控告人:王立功,男,甘肃省灵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案由:不予执行判决,反而将控告人打伤致残,然后以”扰乱公务罪”,将控告人及其三个幼年子女关押18天,又将控告人拘留,最后竟判有期徒刑两年。(据我调查全国各地贪官常以执行公务抓人、抢地。上访和上扰乱公务社会秩序罪抓人判刑!)

控告请求:
1.将打人凶手王立功依法严惩,清除灵台县法院的司法腐败。(王立功和各地贪官一样保护抢劫犯,抓打受害人!)
2.撤销泾川县法院(2002)泾刑初字第25号刑事判决书,并赔偿2年的冤狱损失40828元9角。
3.要求王立功赔偿控告人的健康损失,精神损失,医疗费和续医费用等一切费用。

事实及理由:
一、基本事实:
1997年1月,控告人(以下用第一人称)携妻子及三个子女到本省金昌打工时(长女5岁、次女3岁,儿子才几个月),妻子因医疗事故身亡,我无奈在料理后事之后,返回老家,托人照料子女,返回金昌,卖掉简易石头房,得1100元。正待回家时,突染重病,本村民工曹孝军趁我昏睡不醒之机,从我身上掏走所有1100元逃回灵台。我向他讨要,不但拒付,反遭其家人痛打。被逼无奈,于1998年8月18日将曹孝军告上法庭,灵台县人民法院判他归还钱款,但执行拖拉无力。我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仍然推拖敷衍,还要我自己去找曹孝军。我照此办理了,两次把曹孝军找到,法院仍未执行分文。一直两年无果。当时,我的生活已极度困难,缺吃少穿;大的哭,小的叫,借钱无门,乞讨无路,七拼八凑,借够了诉讼费,把官司打赢了,却分文未得!曹孝军还三天两头去讽刺挖苦我。

2000年7月25日,我再次到法院执行庭,得到口头答复:”一个月内执行完毕。”8月25日,我去法院领款,执行庭长要求我写好执行申请书,即将款全部结清。这就是说,法院已经具备了全部执行的条件,我刚写几行字,副院长王立功闻讯闯入,进屋就令执行庭长不要全部执行,我只说了一句:”庭长答应给清哩!”王立功张口就骂,随即猛力拧我的耳朵,威胁道:”坏种,傻瓜笨种!你媳妇死时,几万元你该要不要,这点钱你还要取!”我没办法写执行申请,就停下毫。

王立功反倒责问我:”写不写,不写就打你!”我不知可否,王立功揪住我的衣领,一顿拳脚,将我打得昏死过去,送县医院抢救。直至第二天下午苏醒。同年8月26日,王立功不顾医生继续住院治疗的医嘱(见住院证),强行把我赶出医院。到家后,我右腿血管突暴红肿,疼痛难忍。两天后,我拄着拐杖到县法院,要求给看病,王立功只将我送县医院急诊四天,我病情逐日、明显加重,心跳剧烈,全身颤抖不止,9月1日在乡亲的陪护下再找王立功,住内科治疗,确诊为:右下肢急性血栓炎,呼吸道感染,消化道疾病,植物神经紊乱。9月7日做心电图后,医生要求下肢手术,否则将会有严重后遗症,但王立功以权压制医生隐瞒病情,并派下级到医院驱赶我出院。9月21日,院长王英亲自给我亲属下令,让我立即出院,遭到拒绝后,强行将我从医院赶出,连病历和出院证明都没有。(全国每个角落都有恶人掌权,不容真理存在!)

二、司法腐败,官官相护,依法上访,反被拘留:(上行下效,不处不黑)
王立功把我打成伤残,我看病无钱,生活无路,我们父子四人挣扎在死亡线上。无奈,于2000年10月、11月、2001年3月,多次到县和地区,直到平凉中级法院控告,起诉王立功。但是,所到之处,一看是告县法院副院长王立功,都是互相推诿,中级法院干脆不予立案,并让县信访办和镇村干部将我从地区信访处拉回。”救济2000元。”明令不得在本区告状。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看到这里,会不会对我们地区的腐败也恨得咬牙切齿?在灵台、在平凉,哪里还有社会主义?哪里还有党的领导?哪里还有法律尊严?

当我无路可走的时候,我想到了北京,想到了伟大祖国的首都,想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和最高两院,我东挪西借筹集了路费,含着热泪,拄着拐杖,携带三个年幼的孩子踏上到北京找青天,找公道,找生存权利的征程!我心理明白,这样的事不该麻烦中央领导,但是,这是腐败分子逼得呀!我想拿出法律条文,和他们斗争,但是,我们这里不讲法律呀!他们是法官,不懂法吗?他们是执法犯法,明知故犯,他们已经不是共产党的人,还能依社会主义的法吗?

2001年9月12日,县政府派人到北京,以书面形式承诺回县后十日内解决,把我们一家四口接回来,但直到年底才让信访办安排我到县医院做检查(见诊断书),并指示依法处理(见批文)。但这只是一句空话,谁也不予兑现。(20年来政策对百性的写的很好,实际都相反!)

临近年关,我下肢疼痛已无法忍耐,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彻底断绝了生活来源,三个孩子张着嘴等饭吃。我只好拖着病体,领着三个孩子去找王立功,他躲避不见,去见法院其他领导,也没人理睬。只让法院安排食宿。自元月7日起,我们四口人被监视18天,元月25日县政府有了新花招,给我弟弟以500元做路费找我到县里处理王立功打人一案,并让我弟弟把三个孩子领回暂时抚养(见协议书)。之后,把我非法拘留,县政府竟然完全剥夺我的政治权利,要和我弟弟签署协议,给我一定数额的赔偿,由国家把三个孩子抚养到18岁。这简直是一群法盲!我弟弟怎么能包办我的事情呢?尽管他们多次以关押,逮捕相威胁,我弟弟仍坚决地拒绝这个和谈!

三、不让中央了解真实情况,我依法上访,被他们编造理由,镗朗入狱,判刑两年。(全国各省普遍不判罪犯,反而判受害人的刑,今年吉林抓800人判刑280人)

县政府和法院无法把我弄进圈套,于是就专我政,利用异地审判的办法,用剥夺申诉权利的手段,用欺骗和造谣的伎俩给我治罪,他们把非法拘禁我们一家四口18天说成是我不让王立功正常工作,是妨碍公务罪,说我拒写”领款条。”而王立功把我打伤致残,害得我全家乞讨,县政府把我从北京骗回,不给解决问题,对我非法拘留等严酷的事实都不见了。判我两年的有期徒刑的泾川县法院,哪位法官了解我的情况?泾川县检察院做为公诉机关,谁问过我的情况?他们指定的律师,说是为我辨护,怎么我连见面权利也没有?这是依照中国的什么法律判案的?终有一天,他们被判刑的时候,他们才会感到罪孽的深重!(全国因医疗事故死的太多,不该手术被强行手术,献血用血等等太多!)

四、为了子女的前途,为了生存权利,为了社会主义中国不改变颜色,为了永远跟着党奔小康,我要和腐败分子斗争到底。

2004年1月24日,我”刑满释放”,连出狱证和病历都没给,我当时已经成了一个不能站立的废人。监狱把我送到什字镇派出所。派出所把我扔到冰天雪地的半路上”示众”,8个小时之后,夜间11点,才被人救走。(大多数人民百姓,灾难后就更没能力告状,不会、没文化、没钱上访人占多数)

三个孩子在乞讨中学会说话,在乞讨中活下来,看着可怜的孩子,我的心都碎了!我知道孩子该读书,可是我不敢想,更不敢说!我冲破层层封锁,一定要讨个公道,要让王立功之流的腐败份子们进地狱,要让党的光辉照亮我们平凉!

但是,难哪!比登天还难!连省检检察院,甚至省委信访处都腐败的很哪!他们骗我说已经立案,可是根本没有此事!他们派人,甚至让县委副书记大驾亲征,把我从北京拉回家,说什么省里有批示,省检察院控申处已立案,把我强行接回。他们把我交给什字镇党委,监禁在镇敬老院,由警察看守。我艰难地逃出来要继续上访,被镇党委书记亲自派人团追堵截,惨遭毒打后,送卫生院治疗两天后,干脆就监押在卫生院,经亲属多方活动,才获得自由。真是一案未了,又生一案,但是再有三案五案,再有十个,一百个王立功,我也要斗争到底。(在全国各地、各政府机构没有一处人道主义处,每天用犯罪当工作)

当腐败份子被拉上断头台,受迫害的群众真正被解救出来的时候,当我的三个孩子能背书包上学的时候,当党的阳光照亮我的家乡的时候,我要带领全家一遍又一遍地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我要以亲身经历教育子子孙孙,永远跟着党奔向胜利的明天!

控告人:曹福林
2005年2月22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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