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宗正:探讨《京都议定书》

刘宗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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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0日讯】《京都议定书》全名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它是由联合国193个成员国,在1992年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一个附加文本。然而,这个公约并没有规定任何具体指标。

为了有效解决这个问题,1997年时,由35个主要工业国家,在日本京都召开大会,制定了《京都议定书》,并且按照每个国家的情况,定订了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具体指标。它的主要内容是管制全球各地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因为过量的二氧化碳会造成温室效应,使地球愈来愈热,严重破坏生态。

这个议定书规定,到2010年时,所有发达国家排放的二氧化碳等5种温室气体的数量,要比1990年减少5.2%,发展中国家没有减少排量的义务。这份议定书,在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

这个议定书,最大的缺点,在于规定“发展中国家没有减少排量的义务”。人类在面对地球正义时,不应该存有任何的差异与妥协性;所谓的地球正义,它是属于全人类共同的道德正义,也是全人类每一个人做人的道德底线,怎么可以有差异性?

美国是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国家,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占全球排放量的25%以上。1988年克林顿政府执政时代,签署了《京都议定书》;布希政府执政后,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将会影响美国经济发展”和“发展中国家也应该承担减排和限制温室气体的义务”为理由,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接着,澳大利亚霍华德政府也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

1998年5月,中国政府签署了该协定,并于2002年8月核准了该议定书,成为第37个签署国。至2005年该协议生效时,全球已有141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该议定书,其中包括30个工业化国家。

我认为,《京都议定书》的最大意义,在于唤起世界各国重视温室排量幅度的问题,但这份议定书,其实质效能与约束性,并不大,对于全面改善地球生态与环保问题,并没有太大的实质功能,因为《京都议定书》,只是治标方案,而不是治本的解决方案。

《京都议定书》,主要在于限制人类放毒的量,而不是限制人类放毒的行为。它并没有解决人类为什么要放毒的问题,也没有解决人类放毒的替代方案,这两个问题,才是人类彻底解决温室排放量控制的关键。

事实上,《京都议定书》所关切的地球问题,十分狭隘,有关于地球生态与环保的问题,人类必须制定更多与全面性的地球公约,如此才能有效解决与预防各种地球的危机。例如森林、雨林、草原、生态系统、水源、土地、海洋、海洋生物等保护公约;再如,对污染性能源、污染性物品、化学原料、工业污染、交通污染、医疗废弃用品、核子污染、化学武器等限制公约。

这些公约,必须涉及地球生态与环保的各种领域,任何一种领域防护的缺失,都会危及地球生态与环境的保护工作。

我认为,为了拯救地球的环境,也为了拯救生态的问题,全世界的公共知识份子,应该联合起来,共同思考彻底解决的方案,这才是《京都议定书》的根本目的。

如何才能彻底解决温室排放量控制的问题?我认为解决问题的概念,非常简单,但是人类必须下决心来解决。它需要人类从下列方面,改变人类的自私与恶习,兹列述于下:

1、 人类应该建立地球伦理的信仰与不妥协意识:大自然的万物与生灵,都是神完美的创造物,人类没有权利任意宰制与破坏,例如,人类没有权利破坏大自然生态系统、制造环境污染、破坏地球可持续性发展生机等。

人类必须有坚定的地球伦理信仰,人类也应该为了实践地球正义,付出具体的行动,这些行动,包括积极的人道保育工作、人道救援、人道谴责、人道干涉等。对于保护地球的工作,是人类生存与发展最重要的关键,在这个正义的立场上,人类绝对不能随意妥协,也不能轻意让步,因为任何的妥协与让步,都会严重危害全人类的命运。

换言之,维护地球的生态与环保,是全人类的责任与义务,每一位生活在地球上的人,都必须善尽其责任,在地球正义的原则之前,没有人可以保持无知、沉默、妥协、让步、退缩或推卸责任,否则全人类必须承担其严重的后果。

2、 人类应该珍视生命的价值与意义:人类为了扩展生存的空间,不断地砍伐森林、破坏雨林、制造环境污染、毁灭生态系统等。这些行为,充分体现了人类自私与自利的心态,人类忽略了地球上其他生物的生存权利,例如,动物生存权、植物生存权、无生物存在权等。这种侵害生物权的行为,将使人类未来必须面对,各种大自然毁灭或报复的后果。

3、 人类应该建立珍惜地球有限资源的哲学,也必须建立保护地球有限资源的机制:人类过度的人口膨胀现象,已经造成了地球可承受能力的危机。人类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两个方面着手,第一建立合理节育的意识,第二建立节用与厚生的概念。

前者在于建立人类与地球的合理平衡关系,例如,维持地球各种物种的平衡关系、保护地球可持续性发展的机会、建立人类与大自然生命系统的和谐关系、维护人类与地球环境的健康关系等;后者在于建立人类对地球的合理互动关系,例如,合理的取用方式、合理的养育方式、合理的保护关系、合理的互惠关系等。

4、 人类应该建立绿色地球的概念:人类应该尽力维护地球的可持续性发展机会,其中包括,保护森林、雨林、草原、水资源、空气品质等,也包括保护各种生态系统,例如,保护地球上各种多元的物种,如动物、植物与无生物等。这种维护的行为,可以有效地建立绿色的地球,使人类生存与发展,能够获得更健康的环境。

5、 人类文明应该以发展农业为主,来取代过度工业化文明的发展:人类文明的发展,其核心价值在于维护人道的爱与正义,其核心的目标在于追求和平与幸福。工业化的文明,可以让人类摆脱落后与贫穷的形式,但并不能为人类建立永久的和平与幸福。

我认为,人类应该有限度地发展工业文明,人类绝对不能盲目地扩充工业文明,否则人类将快速毁灭地球的可持续性发展机会,因为盲目性的工业化文明,是破坏大自然生态系统与制造地球污染的主因,人类越是大量地工业化,地球将会面临更大的危机。

合理的农业文明,有助于建立人类与地球的和谐关系。所谓合理的农业文明,系指绿色的农业文明,例如建立生态农场、使用有机肥料、利用生物控制系统以取代农药与化肥的使用、加强遗传学上的遗传研究(使基本谷物与农作物,能够对虫害与病毒害,有更大的抵抗力,并且能够承受各种气候上的变化)、保护干净的水源、建立大自然的循环系统、保护生态平衡、建立森林城市、建立生态农村、发展观光果园或农场、创造无污染的城市与环境、建立无污染的公共交通系统(包括人流与物流的交通系统,减少私用车的使用与排气量)等。

人类工业化,是一种文明的迷思,从人类文明幸福的观点,工业化并不是唯一的选择,也不是最好的选择。以新西兰而论,他们以农立国,创造了美丽的国家,这个美丽的国家,观光业成为该国第二大创汇产业。他们的农牧产品可以自创品牌,并且行销世界。他们的外销乳制品量,占国际乳制品贸易市场的三分之一;他们的农业十分发达,例如外销奇异果量,占国际贸易市场的四分之一;他们的外销羊肉量,占国际贸易市场的五分之三。新西兰十分重视农民的素质,例如65%的农场主人,有大学学历,他们重视农业的创新与研发,也重视农产品的附加价值与建立有价的品牌。

新西兰的案例,说明了以农业为主的国家,不仅可以充分保护自然景观、建立生态系统、保护环境等价值,并且能够为人民,建立幸福、美满与富足的生活。如此说来,人类盲目工业化的选择,是否是人类文明选择的一个误区?

再以芬兰为例,他们是欧洲最绿的国家,森林覆盖率高达69%,芬兰号称千湖之国,实际上湖泊超过18万个。由于芬兰从60年代至80年代对无线科技领域的政策蓝图,使得该国创造了诺基亚(Nokia)成功的案例,也创造了一个崭新的科技产业。1970年代,诺基亚新公司组织,包含许多子公司与四个产业集团︰电缆、木材加工、橡胶和电子业。芬兰以发展新科技产业为主,取代大规模的工业化,这种国家的发展策略,不仅成功地发展国民经济与维护绿化的资源,而且避免了工业化的各种污染,这说明了,大规模的工业化,并不是人类唯一的选择。

如果人类不能够有效限制工业化的污染与发展,那么人类签署再多的《京都议定书》,也没有办法拯救地球的生态与环境,也没有办法拯救人类未来生存的命运。

6、 人类应该使用无污染的新能源:所谓使用无污染的能源,例如,大量开发氢能、太阳能、水能、风能等新能源技术,并且尽量提高新能源的使用量。为了建设绿色的地球,人类应该集中专家、知识、经验、技术、资金、设备等,共同研发新能源。

以《京都议定书》的内容而论,应该以开发新能源为主体,而不应该仅限于限制温室排放量控制的幅度,如此才能有效达成该协定的目标。例如,该协议应该对所有国家,不论发达或发展中国家,按照其温室气体排放量、生态破坏、制造地球环境污染、水污染(含陆地水源与海洋)等指数,征收高额的费用,作为开发全人类新能源与建立世界环保控制或保卫机构的基金。

7、 人类应该研究新的无污染与净化传统科技过程的方法:人类应该减少对污染性能源的依赖与使用,这些污染性的能源,包括石油、化学品、煤、核能等。未来的人类,应该发展新的文明体系,也应该建立新的能源意识。

例如,在化学工业方面,应该研究新的无污染催化剂;此外,也必须研究在能源消耗最小的条件下,使有毒废弃物,不会造成公害的方法。在各种工业方面,必须研究无污染的制造技术;在人类消耗品方面,必须研究无污染的产品与可分解的塑胶制品等。

8、 国际性的金融体系,应该合理贷款给贫穷或发展中国家:国际性的金融体系,充分掌控世界的金融资源,然而这些金融机构,大多照顾富裕的国家,如G7国家,而并不充分照顾贫穷与开发中的国家。

这种自私的行为,造成了贫穷与发展中的国家,必须以消耗当地资源与承受环境污染的方式,来发展国家经济;而富裕国家,却可以享有充分的物质资源,并且不用承担各种环境污染的后果。这些被富国所使用的物质资源,经常来自于贫穷或发展中国家,而这些国家,也承担了各种制造物质资源的环境污染问题。这些贫穷与发展中的国家,由于资金上的限制,无法开发无污染的新能源,也无法承担各种保护环境的必要费用,这些客观的限制,造成了地球各种无法弥补的污染危机。

这些问题,充分暴露了富裕国家不仁不义的行为,加深了人类贫富不均与地球环保的危机。前者促成了人类文明各种的危机,例如,促使专制政权的延续、贫穷国家的持续性内战、恐怖主义的兴起、人类资源的争夺战争等;后者造成了人类与地球各种危机,例如,生态的危机、粮食短缺、食品污染、水源污染、温室气体排放、气候改变、大自然不正常变化、严重的环境污染等。这些问题,只要人类能够充分展现人道爱与正义的做法,都可以有效解决。

以上笔者只提出了部分的问题,至于有关于如何全面性建立,人类环保的理念、制度与政策,有待于全人类公共知识份子的参与与思考。

我认为《京都议定书》,仅为人类提供了思考地球环保问题的起点,但是并没有办法,充分制止人类各种破坏地球生态与环境的行为。

例如,美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居世界第一,即使美国愿意签署这项协议,也不代表他们能够执行,因为美国文明发展的意识与体制,与这份协定的目标,基本上是冲突的,如果美国人不建立绿色地球的信仰与意识,他们便永远无法彻底解决温室气体排放的问题,那么不论其他国家再怎么努力,都无济于事。

同理可证,中国也是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大国,虽然中国已经签署了这项协议,事实上,中国根本不可能全面做到,以中国文明发展的观点与体制,如何能履行这项协议?例如,中国计划新建562座电厂,占世界总数的近一半,新建电厂所产生的温室效应气体,将是《京都议定书》减少排放目标量的5倍,如果中国不改变未来文明发展的方向与形式,那么《京都议定书》有何存在的意义可言?

其他的国家,也有同样的问题,只要人民对地球伦理与正义,没有坚强的认知与信仰,那么人民在面对个体经济发展效益或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如何能够超越小我的立场,而顾及到全人类与地球的大我立场?21世纪的人类,其生存与发展的命运,实际上,已属于一种“命运共同体的关系”,如果人类不能够看清楚这种关系,那么人类必须承担各种可怕的后果。

《京都议定书》所探讨的问题,正如同人类拯救地球的命题一样,都是属于无国界的问题,也是超越国家利益的问题。世界各国的人民,是否能放弃狭隘的国家利益意识,来维护地球的利益?这是人类未来生死存亡与发展命运的关键。

人类的公共知识份子,除了关心人文问题外,例如,文化、政治、经济、教育、产业、国际事件等,还必须充分关心地球生态体系、环境保护与可持续性发展等问题。公共知识份子,绝对不能生活在狭隘的人文意识之中,地球生态与环境的危机,也充分关系到人类未来生存与发展的问题。这些问题,公共知识份子,绝对不能等闲视之,也不可以不闻不问。

地球只有一个,人类人口不断膨胀;此外,人类盲目的自私自利、掠夺意识与工业化发展等,这些客观的事实,已经充分说明了人类未来,无法逃避的危机。

人类的公共知识份子,如果不勇敢地站出来,仗义直言与大声疾呼,那么人类就等着灭亡吧!

2005-2-20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不代表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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