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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学生 教师记大过 重者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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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以敬╱南投报导〕为落实校园“零体罚”,台湾教育部昨天于全国教育局长会议中正式提案,要求各县市应针对体罚等不适任教师订定惩处规则,可参考台北市“记大过”处分,情节重大者可纳为不适任教师,依教师法予以停聘或解聘。

为避免学校不愿解聘教师而消极处理,教育部也已着手修订教师法,教师体罚、口语辱骂、教学不力等均可列为不适任教师,除现今法令的解聘、停聘等重大处分,将研议增加“记过”、“资遣”等不同程度罚责,希望不适任教师处分可更弹性化,以提高学校处理意愿及效率。

教育部指出,将于近日邀请家长团体、教师团体及专家学者研商订定较明确的教学“处罚”标准及建议方式,例如除导致学生身体不适的体罚确定不当外,“口语辱骂”损及学生心理或“长时间罚站”等处分也可能纳入不当处罚,但合理时间罚站或在学生体能堪负担状况下要学生跑步或抄写课文等做法,如果各界认同,也许可纳为合理管理范围,希望藉以提供教师更明确的教学辅导管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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