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河南省高级法院立案庭接待室如此拒绝申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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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9日讯】近日,作为法律工作者的笔者接受一个企业的委托,到位于省会郑州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接待室申诉。按规定,申诉人员先填写申诉表格递进窗口按顺序等待。当里面的接待人员喊我姓名问有申诉材料吗?我递进一套装订好的申诉材料。接待人翻看申诉材料前几页后,便说,委托书中的代理权限只有代为听证、质证等,没有代为申诉。笔者解释:“委托书是我本人填写,我添写上去。”接待人说:“不行!现在添写不等于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我解释说:“当事人向省高院递交的申诉书能证明委托事项是申诉。”接待人讲了一番不是道理的“理由”,并责备笔者的工作疏漏,然后,将笔者递交的申诉材料推出窗口。

记得中央信访局的领导曾对上访情况总结说:“百分之八十的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都有道理,百分之八十的问题都可以在基层得到解决。”

笔者曾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接待室的一名法官闲聊过。他说:“到省高院申诉的案件中,百分之八十申诉无理。百分之二十的申诉案件中百分之八十我们不会立案再(提)审。”

结合这位法官的话,我断定:目前,河南省高级法院立案庭接待室的法官们的主要职责不是认真接待申诉人,纠正错案,而是不择手段,想尽办法将申诉人拒之门外。 
 
记得有西方哲人说过: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权不受监督、制约,也必定会导致腐败。

诉讼难,为纠正错案申诉更难,难于上青天!(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不代表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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