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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部:租税减免不是成本最低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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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湘欣台北十六日电)针对租税减免是否因两税合一,所以是成本最低的奖励,财政部今天表示这种想法不全然是对的。赋税署副署长杨重华说,两税合一并非全面适用,所以,很多减免不能在股东阶段征回,变成真正的租税损失。

举例来说,公司的股东如果是外国人(包括法人及非居住者个人等)、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关或团体等,都不适用两税合一。所以,若这些营利事业适用免税或其他租税奖励,政府也没办法从综合所得税阶段征回,也就是说,无论五年免税或是投资抵减,营利事业阶段的减免,均会造成永久性的税收损失。

况且,由于台湾国外人投资比例相当高,部分适用租税奖励的高科技产业,侨外及教育团体等投资者占公司股本比率有的甚至超过50%以上;因此,所造成的永久性的税收损失也就非常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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