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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投缆车规格 弃台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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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璟民、林美芬、王昶闵、王孟伦╱台北报导〕招标中的“北投线空中缆车计划”BOT案,民间团体昨天质疑,台北市政府采用的路线宽度,不依台湾既有的较严格标准,却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宽松规范,“中国化”之外还擅自“窄化”,路宽缩减超过四公尺,也有借此缩减整体开发面积以逃避环境影响评估之嫌,同时造成地面民众安全上的疑虑。

这个BOT案预定6月3日开标,先前已通过经建会审查;经建会官员解释,当初也曾质疑路线宽度的安全距离问题,但经建会的角色只是“政策性审查”,工程细部技术问题,原则上完全尊重主办单位台北市政府的专业。

揭发弊端的是台北市八头里仁协会,他们为表达新北投居民反北缆的立场,还特制“北缆对外说明简报”,大爆内幕,并称将诉诸司法追究此事。

八头里仁协会指出,经济部民国六十九年公布“架空索道”国家标准,明订“空中缆车”是使用闭锁车厢载运旅客及货物的索道设施,且规定缆车的路线宽(工程界称为“路权宽”,可视为缆车通行的地面安全区域 )十五至十六点零二一公尺。

协会说,可恶的是,台北市政府声称台湾早年标准无后续修订,与现行技术有落差,径行采用中国“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路权宽只要十点九一至十一点九零二公尺的标准,而制定北投缆车线的路权宽十一公尺,但日前签约的日月潭缆车BOO案,也是采行台湾既有的路宽规定,台北市政府显然是托词。

台北市新工处长庄武雄则称,缆车路线的路权宽度只订十一公尺,是因现在缆车系统水准比以往进步,不需要留设到十五、十六公尺之多。新工处副总工程司许正平也称,缆车路线的路权宽度大小,与缆柱高度、索距、摆度等因素息息相关,日本箱根、神户缆车的建设环境与北投缆车最相近,但日本并未规范路权宽,北市虽参考中国的缆车标准,纯粹是以工程考量。

八头里仁协会另表示,依台湾标准,路权宽度乘以缆线长度(四点八公里 )所得面积,加上场站、缆柱及周边腹地的总开发面积,为十二点零八公顷,超过十公顷,依法须办环境影响评估;但市府选用中国标准,总开发面积才九点八七五六公顷,取巧免除环评。

环保署综合计划处科长蔡玲仪则称,环境影响评估法中无“缆车”这项,只能视同游乐区,根据北市府多年来送到环保署的资料,北投缆车案的开发面积不足十公顷,当时环保署便建议无须环评。

阳明山国家公园管理处企划课长丛培芝表示,民国八十七年阳管处曾委托中央营建顾问社对兴建北投缆车一案,进行初步规划与评估,当时评估数套系统,其中一套路权宽度最窄,为十至十一公尺。

他说,后来北投缆车兴建改为阳管处与北市府合作,市府聘请中华顾问工程司评估,还是建议这套系统,认为对环境生态影响最小,未来BOT厂商不一定有更智慧的做法。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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