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国兴法官会谴责曾荫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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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4日讯】(亚洲时报记者阮尧熙撰文/吴敏仪摄影)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中,参选人曾荫权为了杜绝其余人等参选的可能,公然表白以超额提名为目标,务求所余不过百;但几乎没有人记得,超额提名的行径在5年前的香港立法会选举中,曾被选举管理委员会谴责。

当年有参选人提交超额选民提名后,被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胡国兴批评为“浪费公帑”。该名参选人对亚洲时报在线表示,要看胡国兴对选举是否作出双重标准,他要求讨回公道。

特首选举提名期将于6月16日结束,根据一些与曾荫权选举办公室关系较密切的媒体报道,截至13日为止,在总数796个选举委员当中,曾荫权已取得约650个提名票,而曾荫权仍未懈怠,继续争取更多提名,并扬言视提名为第一轮选举。

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条例》,要成为候选人的话,他的提名均须由不少于100名选举委员作出提名,但不设上限。不过,在2000年香港的立法会选举中,候选人虽然同样需要不少于100名选民作出提名及不设上限,但其中一名参选人在提交一万多个候选提名之后,被胡国兴公开批评为“浪费公帑”。

事缘,香港特区政府2000年度立法会选举之时,香港岛选区9月原选举参选人之一的曾健成向选举事务处提交超过一万个选民提名名单。其后,在2000年8月5日的立法会选举候选人简介会的答问时间中,他被胡国兴不点名指摘“浪费公帑”。

因为根据选举条例规定,有意参选者只须收集100个选民提名,胡国兴当时指,由于选举事务处需要额外增加人手来核对曾健成的全部选民提名,要选举事务处花费大量公帑,大量人力物力去处理,影响当局处理其他候选人的提名表格的工作。而为了处理这张提名表格,选举事务处花了达272个人力小时去处理,比其他参选者平均只花6小时多出50倍的时间。

不过,在之后的2002年香港行政长官选举,董建华虽然总共向选举事务处提交714个候选提名,胡国兴却没有出言批评他“浪费公帑”;今次行政长官选举,曾荫权亦表明态度仿效董建华超倍数提名,舆论相信胡国兴亦会一如?待董建华般,不会提出谴责言论。

对此,曾健成直斥胡国兴绝对有双重标准。

曾健成表示,他并不认为当年有浪费公帑。作为候选人,他有权取得选民支持,而且,争取提名亦有助于宣传立法会选举。他又表示,法律给予他提交无上限的选举提名的权利。

他指出,当年香港岛的总选民人数约80万人,他只是取得其中的八十分之一,便被胡国兴指为“浪费公帑”;但在2002年董建华进行连任选举之时,取得714个选举提名,占800名选举委员的9成,所余不足100,作用在断绝别人参选的路,胡国兴却没有出言指责。

曾健成表示,胡国兴有需要澄清自己的立场。法律之下人人平等,既然当年胡国兴指责过他,理应一视同仁,“要么公开批评董建华当年取得714票提名之举,并阻止现时曾荫权继续争取选举提名;要么承认当年向他的批评出错,向他作出道歉。”

其实在2000年之时,便有支持曾健成的意见指,选举事务处只需要核对至足够100个提名便可以停止,无需全数核对提名票,所以不构成浪费公帑;再者,曾健成不但无触犯任何选举条例,也没构成封杀他人的道德犯罪。

事实上,面对有可能成为上司的曾荫权,胡国兴是否有同样的胆量“指摘”候选人曾荫权提交超过100个提名票,是“浪费公帑”?答案不问可知,故此亦不必问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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