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取款委托书未提兑成功 台国税局将发单追缴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6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湘欣台北二十八日电)今年报税时使用取款委托书缴税的纳税义务人,如果税征机关没办法提兑成功,台湾财政部今天表示将发单追缴。如果是因纳税义务人个人疏失导致无法提兑,除补缴税外,还将从六月一日起补计利息。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指出,今年五月纳税义务人若使用缴税取款委托书缴纳年度综合所得税,经稽征机关提兑不成的案件,若是缴税取款委托书与各项资料填写正确,且于法定结算申报截止日,也就是五月三十一日已存足存款者,稽征机关会发单通知纳税义务人限期缴纳,并免加计迟延缴纳利息,除非逾期仍未缴纳,才会从限缴期限届满次日起,加征滞纳金及滞纳利息。

不过,如果是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提兑的案件,稽征机关除将发缴款书通知纳税义务人限期缴纳,也会从六月一日起,至纳税义务人补缴税款那一天为止,按日补计利息,若逾期仍未缴,则自限缴期限届满次日起,加征滞纳金及滞纳利息。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