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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退新制公司提缴有困难 3管道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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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丁匀婷╱台北报导〕随着雇主需在15日前向劳保局申报劳工意愿征询暨提缴表,有些中小企业发现多数劳工选新制,担心公司每月拿不出6%劳工月薪提缴,希望政府帮忙解套,劳委会表示,雇主可从检讨福利事项、劳资协商及办理贷款等3项途径着手。

由于台湾中小企业众多,此类雇主对新制度常持观望态度,劳委会表示,若雇主要求劳工自行负担6%提缴率,此种做法恐怕行不通,雇主可采行的合法做法除了减少年终奖金或他项奖金、降低职工福利事项、向政府申请贷款、放慢调薪速度,最后的办法就是劳资协商不加薪或降薪。

劳委会说明,即使未实施劳退新制,依照劳基法规定,工资本由劳资双方议定,若雇主宣称公司近年不赚钱且亏损,无法因应劳退新制的成本压力,在不低于劳基法基本工资的情况下,雇主应与劳工诚恳协商,说明公司经营方案及经营困难程度。

劳委会表示,雇主欲减薪的做法需经劳资协商,不能径行从劳工月薪扣款6%,作为劳退新制提缴之用,如果雇主将提缴退休金内含于原议定工资,就违反劳基法第22条第2项“工资应全额直接给付给劳工”之规定,得依该法第79条处新台币6千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锾。

劳委会认为,当雇主径行减薪,劳工也有发动权,劳工可依劳基法第14条第1项第5款“雇主不依劳动契约给付工作报酬”为由,终止劳动契约离职,向雇主要求发给资遣费。

台湾劳委会表示,有些中小企业先前未提拨劳基法旧制退休准备金,面对劳退新制时,较容易有人事成本压力,经劳资协商后,有些雇主已向劳工承诺,今年不调薪,明后年再补调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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