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教部 头发能管不能处罚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8月3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以敬╱台北报导〕国、高中今日开学,却传出还有学校维持发禁,教育部昨日强调,如有公立高中职学生因为发禁被处申诫或记过,只要提出申诉,教育部原则上将依权责撤销处分。

私立高中职部分,则须交付由专家学者与学校代表组成的申诉评议委员会合议讨论再决定,发禁记过未必能一律撤销。

台北市教育局与高雄市教育局已发文高中职,将比照教育部做法处理学生发禁申诉。

教育部长杜正胜强调,学校有公、私立之分,教育部依法也只对公立学校有管辖权,对私校只能尊重其办学理念、发展特色。

但若从教育观点而言,私校也应该尊重孩子的判断与决定,并应思考“教出什么样的学生”。

教育部行文各校的“学校落实解除发禁政策应办事项及流程”中明确指出,学生的发式应属于“基本人权”范围,学校不应予以规范与管理,更不得借故检查及惩处,目前教育部也已开放部长信箱(http://140.111.1.192/minis/minister01_03.htm?open )供发禁投诉。

解禁 八成家长支持管理

〔记者胡世泽╱台北报导〕台北市国中家长会联合会公布最新统计,八十%的国中家长会支持教育局的立场,认为校方可管理学生发式,但不能以此处罚学生,十六%支持教育部完全放任的立场。

北市国中家长会联合会长许永佳表示,民主社会中,解除发禁固然是件好事,但各校校风不同,教育部应该让学校自行处理,由学校、家长、学生开会沟通,取得共识再实施,而不是一纸通知下来,就要各校配合实施。

许永佳表示,群体生活要有共同规范,开放发禁也应订出标准。

如果担心学生会在头发上搞怪,学校应该多跟学生沟通,并且订定不动剪、不处罚、不苛求的“三不原则”。

许永佳表示,所谓发禁应泛指学生服装仪容,如学校规定鞋子一定要买纯白色,导致许多学生必须花费很多时间多跑几家店,才能找得到想要的鞋子,这种规定实在太苛。

因此,许永佳表示,鞋子、服装、胡须、化妆、指甲等,也应列入一并讨论。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