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问答(249) 入籍是移民自己的申请, 与公民配偶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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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6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email protected]

问题二百四十九﹕ 我于2001年二月拿到由我先生申请的绿卡。由于先生有家暴行为﹐我准备离婚. 请问我可以自己申请公民而不用通过我先生吗? 只要交N-400表,绿卡复印件,两张护照样式的照片和申请费即可, 是吗?

解答﹕是的。 你不需要他来为你申请入籍。 这是你自己的申请﹐但如果你的绿卡是同他结婚取得的﹐现在你要和他离婚﹐你就不能在你取得绿卡的2年9个月后申请N-400﹐而是4 年9个月后才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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