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活动人士评互联网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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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7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燕明采访报导) 继三月份公布监管互联网办法,六月底关闭所有不予备案的民间纲站后,星期天,中国政府又对互联网新闻传播作出新规定并即时生效。几位中国大陆的互联网活动人士对其中的条文作了分析评论。

星期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了六章三十二条共五千字的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即日起生效。其内容包括:界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管理对像,审批设立条件,明确服务范围,监督管理经营对像,以及追究法律责任等等。

根据规定,纳入监管范围的是时政类新闻信息,包括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导,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导,评论。登载的网站和有关内容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具体而言,也就是不得含有危害国家安全等十一项内容。对此,公民维权纲创办者李健认为:民间纲站是生活的一部分的确也应受到监管,但应违法了事后追究而非事前用行政手段限制,这是违宪的。

大陆民间新闻纲站,“观点”的创办人吴伟认为:十一项内容不算是新东西,问题是纲络警察如何判断是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等最为重要。

在最近几年,随着维权浪潮高涨,民间维权和启蒙纲站越办越多。新规定对于非传统的民间经营,列出以下条件:注册资本不可低于一千万元人民币;必须是单位经营:有十名以上专职新闻编辑,其中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工作三年以上新闻编辑人员不少于五名。 民间维权电子杂志, “维权通讯”创办人杨银波认为:这等于是bbs,博客,论坛都没有资格贴新闻,消息了,就是说个人就不用讲话了。

与此同时,对于互联网新闻传播方式也有明确的约束。比如民间经营的纲站,只可以转载新闻信息,严禁自行采访,违者将处以五千到三万元人民币罚款或关闭纲站。对此,李健认为: 资格认定使大量民间纲站无法开设,再加上经济处罚大多数民间纲站无法承担,实际上民间纲站没有生存空间了。

目前,大陆有部分纲站得到境外的如福特基金资助营运,新规定又列明,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纲站。对此,杨银波认为,对于大多数民间纲站来讲,不存在与境外合作的可能性:因为没有自由新闻发布权,并且,发布什么新闻,什么级别的新闻也都不是自己说了算。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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