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0月20日讯】(明报新闻网2006年10月20日报导) 旺角弥敦道585号后巷,凌晨4时有一辆电单车起火。清晨6时25分在大角嘴通州街43号对开行人路,又有一辆电单车起火。
二地消防接报到场将火救熄,由于无自然起火原因,认为起火有可疑,交警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