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刑事判决无罪者不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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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1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报导)中国官方透露,最近九年中国法院总共受理刑事案件五百多万件,涉及六百二十多万人,其中七十六万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法院判定无罪的人仅占不到百分之一。

中国第五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星期三在北京闭幕。中国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在会议上透露,从1998年以来的九年当中,全中国法院共受理五百三十万多件,判决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被告人六百二十万多人。新华社报导说,被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七十六万人,占百分之二十二,而判决宣告无罪的41038人,占生效判决人数的0.66%。

路透社的相关报导说,国际人权组织经常批评中国的司法体系缺乏公正性,员警对涉案人酷刑逼供,不按照诉讼法程序行事,以及刑事案件辩护困难等。

中国的律师杨在新对记者表示,中国的律师不愿意为刑事犯罪嫌疑人辩护,而在中国的司法制度下,法院难以纠正检控方面的偏差—-

杨在新:“在刑事辩护方面,往往律师的刑事辩护都是走过场。很多律师都不敢做或尽量不做刑事案件,因为律师的指证是相当困难的,律师调查收集的证据,法院往往不予采纳。收集了的证据,检察官千方百计地通过对方的当事人来刑讯逼供,来反驳律师的的证据,还要加害律师。”

杨律师表示,中国法院有一个审判委员会,组成者除了法官之外,也有共产党的政法委和人大的官员,这些通常不担任审判工作的官员却拥有最终的决定权。

中共官方的报导还表示,九年来中国的法院审结刑事二审案件七十六万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十六万件,占21.20%。二审是被告人提出上诉之后的法院审判。

四川成都大学法律学者王怡表示,中国法院二审通常不开庭聆讯,因此很难考虑到上诉人的权利—-

王怡:“因为二审的目的就是要给当事人,尤其是在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一个机会。而如果不开庭审理的话,就没有给他一个机会,只是给了审判者一个机会,并没有给被告一个机会把申辩重申一次。所以中国目前法院的改判率非常低,是跟它二审的开庭率极其低有关,因为几乎二审是不开庭的。”

在北京召开的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最高法院院长肖杨表示,近年来中国法院的刑事审判品质和效率明显提高,发挥了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民众的人权司法保护得到了加强。

不过王怡认为,根据中国官方的统计,中国每年有二千万件信访案件,其中多数和司法体系有关,说明中国的司法系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王怡:“大概在两年前,最高法院有一个文件,就是要求法院把信访工作和审判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处理。因为信访工作实际上是一种行政方式,所以老百姓上访会找各种各样国家的部门,人大、法院都会去找。法院还严肃要求把信访放在和审判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就是说法院发挥作为社会纠纷的裁决者,它的审判功能其实已经失效了。”

中国最高法院院长肖杨还表示,法院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包括新闻舆论的监督。但王怡说,中国的地方法院,经常采取各种办法避开媒体,拒绝民众旁听审判,尤其是涉及到地方政府的案件,法院审理不可能作到公开和公正。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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