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当选无效之诉 最慢一年结案

人气: 143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2月1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志原/台北报导〕国民党高雄市长候选人黄俊英落败后欲提当选无效之诉,依法他须在中选会公告当选名单后十五天内提出,高雄地院民事庭须在受理后半年内宣判,全案仅能上诉二审高雄高分院,二审同样也是须六个月内结案,二审宣判后即不得再上诉,本案最慢一年即可判决确定;其间若须验票,验票费用扣除行政费用后,由败诉的一方负担。

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若当选人有当选票数不实,足认有影响选举结果之虞;或对候选人、选民、选务人员以强暴胁迫或其他非法方法,妨害他人竞选、投票者;或有买票贿选等不法行为者,检察官、同一选区候选人,可将当选人列为被告,自公告当选人名单之日起15日内起诉。

黄俊英即是以当选人陈菊为被告提出诉讼,黄俊英并在起诉前声请保全证据,查封选票与选举人名册获准,若法院认为有必要,即会进行验票。以连战、宋楚瑜所提当选无效之诉,验票数一千三百余万张,费用共七千七百余万元,连宋败诉确定后,扣除行政费用,连宋共负担一千六百九十五万元,已由金士顿公司捐助支付。

由于黄以一一一四票落败,若将来进行验票,至少须从选票及选举人名册中找出五五七张问题票,全案才会进入实质辩论,若问题票少于这个数字,因不会影响选举结果,全案无辩论必要,法官即会予以驳回;若法院认定陈菊当选无效,高雄市长一职,即由重新计票后,得票数高的候选人递补。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