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BT侵权上诉案被驳回

标签: ,

【大纪元12月13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全球首宗BT上载电影侵权案件,透过在网上用BT技术将电影上载侵权去年被定罪。网名“古惑天王”的陈乃明,逐提出上诉,昨日被高等法院驳回,维持原判,被告即时入狱3个月。香港海关欢迎法庭的裁决,相信对网上侵权活动起进一步阻吓作用。

38岁的被告陈乃明于去年10月,被裁定3项未经授权,发布或分发侵犯版权复制品罪名成立,被判入狱3个月。他不服上诉,理据是电子档案并非实物,不符合条例中复制品的定义;而他将档案放在互联网,是下载者主动去下载,并非他发放或分发。律师亦指,监禁3个月的判刑过重,未有考虑感化官的报告建议社会服务令。

昨日香港高院法官在判词中指出,《版权条例》中的复制品,应包括任何数码格式的复制品,而将档案上载在互联网,是导致其他人下载的行为,可能涉及刑事责任,鉴于被告的行为对社会有影响,因此法庭同意需要判处阻吓性刑期,给社会1个清晰的讯息,要尊重版权持有人,因此驳回他的上诉。法官亦认为,原判时已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维持原判入狱3个月。

被告上诉期间在申请保释,案件被驳回后要即时收监,被告的代表律师表示会再上诉。

案情指,去年1月被告利用BT技术,与网友在讨论区分享3套电影,被控违反版权条例罪名成立,被判入狱3个月。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控诉百度侵权不成 唱片公司或在美兴讼
华映:美法院同意LPL请求部分再提上诉
华映大同侵权 赔LPL5350万美元
11月22日香港简讯11则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