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明年退职所得免税额提高至16万1000元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2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湘欣台北二十日电)由于消费者物价指数年增率上涨3.11%,财政部赋税署今天公布明年度(2007年)综合所得额退职金所得定额免税金额,从新台币15万6000元,调高为16万1000元。

赋税署副署长杨文哉指出,依所得税法规定,退职所得定额免税金额,每遇消费者物价指数较上次调整年度的指数上涨累计达3%以上,就需按上涨程度调整,调整金额以千元为单位,未达千元,则按百元四舍五入。

他说,由于退职所得上次是于2005年度调整,又行政院主计处发布的2005年11月至2006年10月平均消费者物价指数是104.00,比2005年度适用的指数100.86,上涨3.11%,已达调整标准,财政部就依规定予以调高。

杨文哉表示,调整后的退职所得计算方式,如果是一次领取情形,只要领取总额低于16万1000元乘以退职服务年资的总数,就等于在额度内,不用课税。

他说,若超过16万1000元乘以退职服务年资的总数,但未达32万2000元乘以退职服务年资的金额,则用一半的数目去计算所得额课税。

至于超过32万2000元乘以退职服务年资总数的部分,就全部需计算成所得课税。

另外,如果是采逐年退休金方式,就用每年69万7000元为标准,超过的部分需并入综合所得中课税。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