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访人质疑“和谐社会”理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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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4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采访报导)新年刚过,北京市顺义区前进村小朋友张楠的妈妈再次向社会发出呼吁,希望有人能收养10岁的张楠。新年里,张楠的妈妈在继续上访的同时,也对中国建立“小康”及“和谐社会”的理念产生了深深的怀疑。张家是怎样陷入困境的?使张家摆脱困境的希望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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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在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城小上学的张楠,2001年一次上学迟到后,遭到老师的虐待。到学校为女儿讨公道的父亲张德利,后来也被老师和他人打伤,卧床不起。从此,本来以蹬三轮为生的张德利不能再出去工作,小康之家的梦想似乎也随即成为泡影。

张楠的妈妈张淑凤说:“我们是农村,但是我们又没有地,地都让当官的卖了。但是我们说不是农村吧,我们没有经济来源呀!他以前蹬三轮,每天都能挣五、六十块钱呀,因为蹬三轮很挣钱,我们这是一个县城。现在他也不能蹬了。”

2002年5月,虽然张楠的父亲张德利被毒打已有半年之久,但他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身体状况恶化,脑子被诊断出有金属的影子,需要做开颅手术。张淑凤说,因为没钱看病,他们不得不卖掉赖以生存的三轮车,换回4,500元人民币,又跟亲友借了6,000元人民币,还是凑不齐做手术所需要的五万多元。为此,她多次到政府机关反映问题。

张淑凤说:“医院把我们轰出来,我就把我爱人送到市教委门口,因为我爱人都不成样子了。在市教委门口那跪着,我还写了一个牌子,给他身上穿着冤衣。最后,市教育局派(孩子学校)校长开车去接。因为我爱人不走,他们就连踢带打,硬把我爱人拽上车拉回来了。”

2002年底,上访的张淑凤遭到警方的第一次拘禁。张淑凤回忆说:“2002年10月,我第一次去中南海。顺义公安局一伙说我去闯中南海,我没有去闯,我只是到中南海找领导反映情况。回来他们就非法拘禁我一天一宿,连厕所都不让去。”

张淑凤跳地铁自杀未遂之后,北京有一家报纸对张淑凤跳地铁事件进行了报导。报导没有提到张淑凤所说的打人老师背后的那张关系网以及她上访的经过,但确实提到了她家孩子受到体罚,丈夫遭毒打后需要5万多元人民币做手术的困境。这一报导引述张楠所在学校官员的话说,顺义区政府对解决张家的问题很重视。但是,张家希望把经济困难问题和张德利被打经济赔偿问题同时解决,上级领导觉得不妥,所以张家的事情一直没有解决。

报导还提到,顺义区仁和派出所官员表示,因为张德利被鉴定为轻微伤,所以派出所只能在打人老师和张家之间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都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张淑凤说,2002年底,张德利在警方的威胁下,被迫在公安机关的调解书上签字。

张淑凤叙述了前后经过:“我觉得我们真是走头无路,已经给逼到这种地步,市教委也不管。2002年11月8号,不是十六大吗?11月7号,我就把我爱人穿冤衣,直接送到天安门毛主席纪念碑那,我说死也要让我爱人死在天安门,不能死在这个家里。后来天安门分局就给拉走了,拉到市公安局去,顺义分局给拉回来,直接就给送到派出所去,又给打了,打我爱人的手,把我爱人冻着,冻了一宿。

然后第二天说,人家学校给你五万块钱,报纸不是见报了吗?说你做手术不是需要五万块吗?打完他说你签字也得签,不签也得签;如果你不签的话,就拿我爱人送顺义县泥和拘留所,说这就是十六大了。而且我在家里也给看着,24小时不让动窝。后来,我爱人就是被逼得实在无奈,签了这个字。后来他们给了五万块钱,也算是救命钱,我说咱们赶快去医院去。他脑袋这个钉子后来我们取出来了,这个钉子我也拿到手了。”

据张淑凤介绍,公安机关这一调解书接受者的另一方是打人的老师严沛雄。调解书承认,严沛雄和另外三人用棍子将张德利打成轻微伤,触犯了治安管理条例。严沛雄除了要赔偿张家5万多元人民币以外,还被处以15天行政拘留。至于严沛雄是否真的被拘留,张淑凤表示不知情,她只知道严沛雄仍在原学校教书。

记者近日打电话到顺义区仁和派出所,询问张淑凤所陈述的张德利被打一案处理情况。一位值班的警察表示:“我不大清楚,我们也无从考证她怎么跟你说的。”

就张淑凤所介绍的公安机关的调解结果,北京著名法律专家张星水先生表示:“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就是被害人至少被打成轻伤以上伤残程度,公安局才能刑事立案。而在本案中,因为鉴定结果是轻微伤,所以还没有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

我分析可能是在公安局的斡旋或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初步意向,对方赔偿5万元,然后这个事就宁事息人。另外,给被告,就这个老师一个行政处罚,就是按照普通治安案件处理了,而不是按照刑事案件。”

根据张淑凤介绍的情况,张星水律师也怀疑,顺义公安机关给张德利做的法医鉴定结果过轻,但是他同时表示:“她得有证据,证明办案机关或法医鉴定这块儿有问题,或有徇私枉法。实际上,如果她不同意当时公安局的调解方案,她也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她可以要求自诉附带民事赔偿。

我分析她可能没有提,第一,她没有钱;第二,可能她当时接受了公安机关的调解方案,就等于默认了赔偿的数额。而在刑事这方面,她爱人鉴定的是轻微伤而不是轻伤,又没法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她自己单纯提起刑事诉讼意义又不是很大。”

张德利脑子里的钉子取出来之后,他的身体并没有完全康复。医生说他的脑子已经发生颅骨病变,需要做换骨手术。也就是说,需要更多的手术费用。张淑凤说,有关部门以张家已在调解书上签字为由,不再理会她提出增加赔偿医药费的要求。那么,如果张德利的法医鉴定结果不是轻微伤的话,结果又会有什么不同呢?

北京的法律专家,著名人权律师浦志强先生说:“轻伤就是构成犯罪的,嫌疑人是要被判刑的,这是一种故意伤害案件,情节是比较恶劣的。如果说有一个伤害的事件发生,公安机关接受报案以后,是不可以不去办案的,一定要代表国家支持公诉,追究一个犯罪的行为。

派出所可以调解民事赔偿的部分,但不能放纵对一个罪犯的追诉。所有的损害是由于一个犯罪行为的伤害所造成的损失,犯罪分子在服刑,在按照法律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应该对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承担一个赔偿责任,包括被害人治疗、误工、赡养辅助人的损失,和自己生活不能自理所造成的损失。”

就在张德利身体状况恶化的同时,费劲周折转到西辛小学的张楠再次受到老师的虐待。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张楠在2003年6月向中国领导人胡锦涛发出的求救信中说:“敬爱的胡爷爷,您好,我叫张楠,今年7岁。我以前在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城小上学。一次因为去晚了,王秋菊老师打我,拧我的脸,都青了,使我不能吃东西。爸爸看到了,就去学校问老师,老师下午又找人打爸爸。

后来我转到西辛小学,又被刘学红老师打了多次。第一次第二次打我,我不敢跟妈妈说,我害怕他们又找人打妈妈。第三次打我,一节课打了两次,吓得我都尿裤子了,看到妈妈我就哭了。胡爷爷,我不想上学了,我害怕上学,看见打人的老师就打哆嗦,求胡爷爷帮帮我、救救我吧!”

张淑凤说,孩子转学受刁难,转学后又受不公正待遇,显然是有关方面在利用权利在对她家进行打击报复:“因为当初我找他们要求给我们转,校长跟我交换条件,说我们给你孩子转学,你就别去告这个老师了。我没有答应他们,他就没有给转,给拖了半年。后来我孩子就重读了一年。

为什么转到西辛小学又被打了?导致我孩子精神受到伤害,见到生人都害怕,她的精神压力太大啊!就是因为回答问题回答错了,就拧嘴巴子,就踢呀、打呀!还有考试分少、排队排得不齐,也就打呀!我说,这是为什么?!这个老师,不配为人师表,不是一个称职的老师。我找学校,那个主任说,我们不管,你去找教育局长,我们都是按上边的指示。”

据张淑凤介绍,张楠因为多次被体罚受到惊吓,大小便失禁、睡眠不安,必须到医院求治。张淑凤把张楠的求救信寄给国务院,但一直没有回音。2003年底,张家的事情引起北京一家报纸记者的注意。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记者后来走访了张家,见到了张楠:“孩子给我印象特别深,那孩子就是不太爱说话,特别内向,不像七,八岁的女孩那么天真、浪漫、活泼,甚至有点过于内向了。她家里的条件我现在印象还挺深的,家里只有一张床,一家三口人住。她丈夫身体不太好,她家基本上没有什么生活来源。”

社会上虽然有好心人对张家的遭遇予以同情,但并不能帮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这位好心的记者也不能按自己的希望对张家遭遇进行报导:“中国媒体,目前她这个事情不方便见报。整个事情发生的最开始一段时间,曾经有媒体报导过,但是提到的仅仅是一些比较片面的东西,例如她曾经因此跳过地铁,只是作为一个突发事件来报导的;就她个人和家庭的情况没有一个完整的详细报导。

作为我个人来讲,我相信这个事情肯定是真的,但是我没有办法通过相关的证据去核实她所讲述的内容,取证比较难,我又不是警方、不是检察机关,政府的相关部门也不会配合一个记者的调查取证,所以挺遗憾。”

更令人遗憾的是,2004年9月,由于家里经济困难,张楠失学了。这是当初曾为保护孩子而到学校跟老师发生争执的张家父母实在不愿看到的结局。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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