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议员批法院容许继续秘密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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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5日讯】(美国之音记者:唐嘉慧2006年2月14日香港报导)对于香港高等法院星期四裁定行政长官曾荫权就规范秘密监察颁布的行政命令是违反了基本法和人权法,但是考虑到撤销命令将导致执法部门无法进行秘密监察活动、对香港的法治构成威胁,因此决定给予特区政府半年宽限期,政府可以在六个月的宽限期过后才撤销命令,让立法会有足够时间,就规范截听通讯和秘密监察立法。

本身是资深大律师的香港立法会议员汤家骅质疑法官是否有权力给予特区政府半年宽限期。他认为,法官暂缓执行判令等于是将违宪的行为当作是合宪的行为,这样做是严重违反法治精神。

他说:“法庭现在判决了这些行为是违宪的,但是现在因为政府没有做到足够的工夫,我(法庭)现在便闭着眼睛六个月,你(政府)便继续去做违宪的事,而六个月之后你便不能再做,这样的处理方法我觉得是绝对违反法治精神的。”

*罗沃启:担心特区会继续违反人权*

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表示,既然高等法院法官夏正民在判辞中表示现在特区政府的做法是违反了基本法和人权法、但是又给予政府半年宽限期,罗沃启担心,特区政府在六个月宽限期内可能会继续进行一些违反基本人权的行为。

罗沃启说:“现在的做法可能已抵触了人权,如果我们没有一个清楚的法例去加以限制,本身在法理上便有可能去做一些事是违反基本人权的。很明显,夏正民法官已说得很清楚那些是违宪的行为,而又暂时当作没有问题而又继续去执行的话,当然有可能可以去进行一些违反基本人权的行为。”

*香港媒体:政府须尽快立法*

香港媒体援引特区政府消息人士的话说,政府认为有需要就秘密监察尽快立法,因为执法机构有足够的法律基础办事是很重要的,所以政府会尽快向立法会提交立法草案。

香港立法会内多个政党,包括民主党、四十五条关注组以及亲北京的民建联等等都支持就秘密监察尽快立法,但仍然有一些细节要求政府回应。四十五条关注组的汤家骅表示,立法会会尽量协助政府在短期内立法,但首先要厘清政府草案内的一些不清晰的地方,至于是否可以在半年宽限期内完成立法程序却要视乎特区政府的态度。

汤家骅说:“现在的提议其中有相当重要的地方是存在模糊而不清的问题,而我们在这方面一直以来追问政府,政府都未能给我们一个圆满的答复。始终我们可否在六个月内通过议案要视乎政府在这方面的态度,因为政府由始至终都采取一个不听取法律界在这方面的专业意见的态度。”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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