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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罩斑迹不是他的 官司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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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孙友廉/台北报导〕台北市立交响乐团小号首席邓诗屏,被控于89年10月间,该团前往西班牙巡回表演时性侵女临时团员案,一审将他判刑5年,但高等法院昨天大逆转,以胸罩证据上所留“斑迹”,另有其人,加上案发后被害人仍与被告互动亲密等,改判邓某无罪。

前来聆听判决的邓某听闻结果,拿下所戴眼镜低头哽咽,走出法庭,信耶稣的邓某表示感谢上帝和家人,以及二审法官明察秋毫。

高院推翻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委托学者所做的心理评估报告,报告认定被害人有性侵害创伤后压力症候群。而判决指出,被害人提供所谓案发时所穿、遭邓某扯坏的胸罩,查无被告指纹,尤其上面所留斑迹经DNA鉴定“并不是邓某的”。

此外,法院传唤当时乐团指挥陈秋盛、秘书、演奏主任以及多位团员出庭作证,指出被害人案发后,仍与团员一同前往巴塞隆纳著名景点逛街,和被告邓某有说有笑,买纪念品,班机上坐在一起,甚至状似情侣,均未见被害人神情落寞、出现不愉快。

高等法院基于只有被害人单方面说法,无其它积极证据,而被害人指称邓某右肩有痣、没有胸毛部分,法院则认定邓某穿短袖,痣可能早就遭人看见,又很多男人都无胸毛等,改判无罪。

原本检方指控,台北市立交响乐团97人组团前往西班牙巡回表演时,被害人也以高中学生身份参加,担任临时团员,邓某却于同年月29日中午,在西班牙巴塞隆纳投宿的大饭店房间内,性侵被害人。

士林地检署侦查此案共计两次不起诉,但高检署发回再议,士检才于92年2月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诉。

获判无罪 邓哽咽一鞠躬

孙友廉/专访

台北市立交响乐团小号首席邓诗屏,昨天静静地坐在法庭等候判决,当合议庭“无罪”的宣判传来, 他一时情绪激动、低头哽咽,退庭时向法官深深一鞠躬。

40岁的邓诗屏说,他绝无性侵该女临时团员,但也深深自责,认为自己“并非全然无辜,因为自己愚蠢,行为举止有错”。

他认为,当年35岁的他面对着青春洋溢的17岁高中女学生,因西班牙巡回表演时常走在一起,毫不避嫌,才会瓜田李下,让人蜚短流长。

他说,这段漫长的5年司法缠讼时间,他靠着宗教信仰与家庭支持度过,此番无罪,他感谢上帝,也要感谢现任台北市文化局长廖咸浩,因为廖局长让一度遭乐团停职的他,先行复职,愿意等到判决定谳,再进一步决定他的去留。

依据该乐团考绩委员会的调查会议纪录,邓诗屏坦承对该名高中少女有好感,当天是他主动打电话,请女临时团员到他房间,但仅聊天谈心;两人最亲密的举动,也只在机场道别时,有握手、轻轻拥抱,并拍拍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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