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有关兴建教堂新条例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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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余歌沧雅加达二十五日专电)印尼即将生效的有关兴建教堂的新条例引发争议,除遭到大部分非回教界反对外,四十二名国会议员也进行连署反对新条例。

这项新条例已于日前由宗教部长峇苏尼和内政部长玛鲁夫联合签署,以取代对非回教界不利的宗教部长与内政部长一九六七年第一号联合政令。

新条例安排地方首长负责辅导各宗教信徒之间和睦相处,成立宗教信徒和睦论坛,兴建教堂及发出使用建筑物暂时准证等任务。

有关成立宗教信徒和睦论坛的新规定如下:全国各省级及县市级行政区必须成立宗教信徒和睦论坛,省级论坛人数最多二十一人及县市级最多十七人,各宗教代表人数以信徒人数比率为根据,每种宗教至少一名代表。

引起争议的是有关兴建新教堂规定,即兴建新教堂应符合行政上及建筑物技术上条件,申请者必须向当地官员呈交使用新教堂的九十名信徒名册及身份证,并由相关官员批准;此外,须获得兴建地点居民至少六十人支持,其支持声明文件须由当地村长批准。

此外,申请者必须具备宗教部代表处和宗教信徒及和睦论坛书面推荐。

观察家指出,若与旧规定相较,新规定的条件比较宽松,但仍对作为少数派的非回教界不利。

反对的国会议员指出,新条例仍对民众宗教活动作出限制,将引起宗教信仰多元化社会不安。国会议长慕海明也认为,新条例内容不正确,显示政府仍在干预民众的宗教活动。印尼(天主教)教堂理事会主席库尔托姆亦表示,新条例不公平,他将就此会见尤多约诺总统。

不过,宗教部长及内政部长异口同声指出,新条例是政府和各教派领袖举行十次协商后所完成的,认为反对的国会议员没有详读其内容。政府已成立宣传小组,将前往各地区向民众解说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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