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被拒 渥市老联会爆“歧视案”引关注 (二)

跟踪采访报导二 - 民事调解与法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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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方慧渥太华采访报道)(以下采访实录为采访报导一的续集)

记者:您上诉后何时收到了反馈?
黄女士:在我们递交上诉申请几天后,就接到安大略省人权法庭确认收到上诉信的电话。大约在同年7月,又收到安省人权委员会的正式立案书面通知。

记者:安省人权委员会是如何做的?
黄女士:自2002年10月开始后的两年中,我先后接到几次安省人权委员会调查员的电话调查询问,他们也到渥太华来和我见面谈话。据他们介绍,他们以电话调查及面谈的方式(每次都有录音记录)同时向原告和被告双方了解情况,先进行民事调解。一般情况下,大约只有3%的案例会因调解无效而提交法庭进行裁决。

记者:起诉后,安省人权要求您做什么吗?
黄女士:当时人权委员会问我是否希望和解?我说,这还用说,能够和解是最好的。而且,如果老年会能撤销对我的这个错误决定,能让我这个已经70多岁的老人,在加拿大这样的民主自由的国家里自由参加老年人的活动,获得基本的人权尊重与保障,我愿意立即撤销起诉,但他们始终没有改变态度的表示。

记者:在调查中您被问及过哪些问题?
黄女士:由于我是因为炼法轮功而被老联会拒之门外的,所以,安省人权委员会的调查员也重点问了这方面的情况。

记者:您怎么知道的法轮功?
黄女士:92年来加拿大探视时和儿子一家住在温哥华市。记得那年,我的儿媳妇开车出了一次车祸,腰部严重受伤,到中国城按摩、吃中药,几年下来也不见好转。96年底,儿媳炼法轮功后不久,身体很快就康复了。这样,熬中药啊,陪她去按摩治疗啊等等这些事情一下子就都解脱了,再也不需要了。哎!我就看到了,这可是件不错的事儿。我当时对法轮功还是有点观望态度。97年,我儿子看到法轮功教人向善,炼法轮功的人都非常祥和,也觉得很好,也炼了法轮功。还记得97年,多伦多有一个弘法团来到渥太华,大约有14个人,看到他们在身体上啊、精神面貌啊、心理状态啊等各方面都非常的好,大家都说法轮功好。看到这一切,我就动了心,想要炼法轮功。

记者:您是什么时候开始炼功的?
黄女士:我过去有心脏病-冠心病-室性早搏,犯起病来很危险,要住院、抢救。我还有鼻窦炎,住院动过三次手术。另外,还有腰椎滑脱,颈椎增生及肩肘炎等很多毛病。95年的一天,渥太华一场大雪,我还想坚持去老年英语班学习,路上摔了一大跤,肩肘骨折后导致我的手不能举到头顶,穿衣服只能穿开衫-中间有扣子的。96年回国继续治疗时,医生说,根治不了,只能维持现状。后回来后,加拿大的医生也说我的病没办法治。因此,我一直在观察法轮功,觉得这功法确实不错。我真正开始炼法轮功是在98年3月。

记者:您炼法轮功功后有何变化?
黄女士:因为我的身体状况,记得开始炼法轮功时,单是学习法轮功的五套动作就花了几个月的时间。炼功前,我在日常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穿衣服都要人帮助,困难时,洗澡都成问题。炼功后,我的手也能活动自如了,腰也能弯了。特别是炼功几个月后,我过去多年的各种疾病也在不知不觉中康复了。

法轮功倡导人们按“真善忍”原则做高境界的人,加上五套功法的显着强身健体作用。炼功后,我感到精神愉快,浑身轻松,走路轻飘飘的。老年英语班的同学见到我都说:“黄代明,你看起来真是健步如飞呀!”老师和同学们都知道,我是炼法轮功后身体变好了,这些是98前后的事情。

记者:您的上诉是怎样进入法庭裁决的?
黄女士:安省人权委员会从2002至2004年的两年多时间里,曾提供给双方多次和解的机会。但老联会一方一直不予理睬,更没有改变决定及和解的表示。2005年4月22,安省人权召集双方电话会议,确定法庭开庭时间。但对方仍未回应。2005年 8月份,我们接到人权委员会的通知:由于对方不回应,根据案例法,法庭裁定,不需双方出庭,根据书面应对即可裁决。要求双方表示意见?我们表示接受,但老联会还是不予理睬。2005年11月19日,我们收到了由安省人权委员会提交法庭的起诉材料。这样,上诉正式进入法庭裁决程序。(未完,请留意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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