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财部:企业职工福利金 限额内一次提拨

人气: 12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4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湘欣台北十四日电)配合行政院劳委会修改营利事业提拨职工福利金规定,财政部今天表示,今后营利事业提拨职工福利金的方式及限额将有改变,要按创立时的实收资本额总额5%限度内一次提拨,不能再分年摊提。

财政部指出,营利事业依资本额提拨职工福利金的方式,原规定是依创立时登记资本总额5%限度内一次提拨,或平均分5年提足。一次提拨时,每年可在不超过提拨金额20%限度内,以费用列支;平均分5年提足时,应就每年尚未提拨的部分加计利息补贴职工福利委员会,连同利息并可以费用列支。

不过,由于劳委会在去年对于营利事业创立时资本额提拨职工福利金,认定应按“实收资本总额”且“一次提足”的规定,营利事业所得税查核准则也于去年底提出修正提拨数。

财政部表示,今后营利事业提拨职工福利金的方式及限额也会有所改变,要按创立时的实收资本额总额5%限度内一次提拨,不能再分年摊提。

评论